中國網財經8月7日訊 因存在內部控制不規範、資訊披露 不準確不完整等問題,惠發食品收到山東證監局下發的責令改正措施決定。
惠發食品8月6日盤後發佈公告,當天收到山東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山東惠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關於對惠增玉、徐勇、王瑞榮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山東證監局表示,在現場檢查及日常監管中發現,惠發食品存在內部控制不規範、資訊披露不準確不完整等問題。
首先,惠發食品存在資金賬戶管理相關內部控制不規範。山東證監局出具的文件顯示,公司控股子公司惠達通泰將員工個人微信賬戶作為公司賬戶管理使用,主要用於接收小額客戶訂購款、 支付員工報銷款等,違反了《公司法》(2018 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
其次,2023年年度報告相關資訊披露不準確不完整。一是2023年,惠達通泰向北京通泰餐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北京通泰) 收取違約金及損失補貼,確認營業收入182.2萬元。上述經濟利益流入不屬於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具有偶發性,公司錯誤地將應計入營業外收入的違約金及損失補貼計入營業收入,導致2023年度財務報告披露不準確。
二是2023年,惠達通泰將收取的軟體服務費確認營業收入100.58萬元。該部分收入屬於除主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 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實現的收入,應作為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收入予以扣除。但公司未在2023年年度報告中的《營業收入扣除情況表》中披露上述扣除情況。
三是公司2023年末其他應收款壞賬準備餘額1496萬元,其中按照單項計提壞賬準備餘額1211萬元。但公司未按規定在2023年年度報告中披露其他應收款按照單項計提壞賬準備和按照信用風險特徵組合計提壞賬準備的相關資訊。
公司董事長惠增玉、總經理徐勇、財務總監王瑞榮對上述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山東證監局決定對惠發食品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對惠增玉、徐勇、王瑞榮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山東證監局要求惠發食品,核查公司資金賬戶管理情況並清理個人賬戶,嚴格按照會計準則進行賬務處理,補充披露相關資訊。同時採取有效措施完善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切實保障資訊披露品質;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提交整改報告。
資料顯示,惠發食品主營業務為包括速凍丸類製品、腸類製品、油炸類製品、串類製品等在內的速凍調理肉製品的研發、生産和銷售。
業績方面,根據惠發食品7月9日晚間發佈的業績預告,2024年上半年公司預計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100萬元到-1600萬元,較去年同期預計減虧955.6萬元-1455.6萬元,同比增長約31.27%~47.64%。2023年上半年公司歸母凈利潤為虧損3055.6萬元。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