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8月7日訊 因2023年歸母凈利潤變動幅度觸及應當披露業績預告情形而未按規定進行披露,清新環境及時任相關負責人被北京市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據了解,清新環境于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顯示,2023年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27億元,較上年同期下降71.55%。觸及應當披露業績預告的情形,但公司未按規定在2023年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披露業績預告。
根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上市公司預計經營業績發生虧損或者發生大幅變動的,應當及時進行業績預告。”
北京證監局認為,鄒艾艾作為董事長、李其林作為總裁、王斯淳作為財務總監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的相關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鋻於上述情形,北京證監局決定對清新環境及鄒艾艾、李其林、王斯淳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公開資訊顯示,清新環境是一家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以工業煙氣治理為基礎,逐步延伸市政水務、工業節能、生態修復及資源再生等領域,是一家集技術研發、工程設計、施工建設、運營服務、資本投資為一體的綜合環境服務商,業務主要聚焦工業煙氣治理、城市環境服務、土壤生態修復、低碳節能服務和資源再生利用五個業務板塊
2023年,清新環境實現歸母凈利潤1.27億元,較上年同期下降71.55%。記者發現,清新環境在當年對各類資産減值準備合計計提約2.65億元,其中,應收賬款壞賬計提了1.52億元。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清新環境應收賬款賬面餘額43.39億元,佔總資産的17.67%。
針對應收賬款餘額高企的情況,有投資者在互動平臺向清新環境發出質疑,對此,清新環境表示,公司應收賬款業主方主要為地方政府、大型國企央企、大型地方能源企業等,公司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定期對應收款進行減值測試,根據測試結果做出計提、轉回等判斷。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