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5月16日訊(記者 杜丁)今日,深交所向瑞康醫藥發出年報問詢函,要求其就“子公司失控”等問題進行解釋,並要求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前書面回復該函件。
資料顯示,瑞康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瑞康醫藥”,002589.SZ)是一家醫藥服務方案提供商,業務領域包括藥械流通、醫學診斷、數字醫療等,公司于2011年上市。
問詢函顯示,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在對瑞康醫藥2021年報告進行 審查的過程中關注到,年報顯示,因對未來期間經營管理未能達成一致,瑞康醫藥自2021年1月1日始,對甘肅瑞康醫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太原維康鴻業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金凱惠醫療器械有限責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失去控制;自2021年10月1日始,對鄭州源生吉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失去控制。
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表示,前期對上述相關公司的控制權問題多次予以關注,瑞康醫藥于2021年3月24日披露的《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回復》及 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2020年年報問詢函的公告》均顯示,雖然該公司因借款糾紛對上述相關子公司提起了訴訟,但該公司仍然對其擁有實際控制權,未提及可能對其失控的任何風險。
為此,深交所要求瑞康醫藥逐家披露發現並認定上述子公司失控的具體時間、詳細原因、判斷依據及會計處理,説明相關事項對公司財務數據的具體影響,是否就上述事項及時履行了審議程式及資訊披露義務。並要求請會計師事務所詳細説明針對上述子公司失控事項執行的審計程式、獲取的審計證據,對照《企業會計準則》有關“控 制”的定義,説明發現了何種跡象或證據足以表明相關子公司已 失去控制,並説明發現相關跡象或證據的具體時間等。
另外,還就2021年度瑞康醫藥通過協議方式披露處置了11家子公司股權的原因、目的、交易對方、關聯關係等問題進行補充披露。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