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2月18日訊 2月17日,華平股份午間直通披露涉及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董事會決議,但未同時披露非公開發行預案等重要文件,直至收市後才披露相關公告。2月18日,深交所下發關注函,就此事項是否合規進行詢問。關注函全文內容如下:
華平資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你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午間直通披露涉及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董事會決議,但未同時披露非公開發行預案等重要文件,直至當日收市後你公司才直通披露相關公告。我部對此表示關注,請你公司:
1. 結合本次非公開發行事項的籌劃進程,預案等文件的準備情況等,核實説明選擇午間披露董事會決議和未同時披露非公開發行預案等重要文件的原因,是否符合《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8.1.3條的規定。
2. 説明籌劃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過程,在資訊保密方面採取的措施,以及是否存在內幕資訊對外洩露的情況。
3. 説明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本次發行對象和其他內幕資訊知情人最近1個月買賣你公司股票的情況。
請你公司就上述問題作出書面説明,並在2月20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我部並對外披露。
同時,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認真和及時地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上市 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特此函告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
2020 年 2 月 18 日
(責任編輯: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