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時報 作者:余世鵬
在基金産品數量突破1.1萬隻的大背景下,基金公司在産品清盤問題上有了新變化。
證券時報記者發現,自今年5月以來,多家公募接連修改旗下基金的自動終止合同條款,將清盤期限由50天延至60天的同時,還給迷你基金增加了“出路”,但無論是清盤還是轉型或合併,均需徵求投資者意見。
例如,南方基金7月10日公告,南方上證科創板晶片ETF將召開基金持有人大會,審議該基金“調整基金合同自動終止條款並修訂基金合同”相關議案。該基金成立於今年4月15日,截至7月3日,基金資産凈值連續45個工作日低於5000萬元。該基金當前的合同自動終止條款為:合同生效後連續5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産凈值低於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合同應當終止,無需召開基金持有人大會。根據議案,上述條款修改為:合同生效後連續60個工作日出現相關情形,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證監會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包括持續運作、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併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並在6個月內召集基金持有人大會。
計劃做出同樣修改的還有廣發中證2000ETF。根據廣發基金7月8日公告,該基金決定召開持有人大會,審議修改基金合同終止條款,會議投票表決時間為7月5日至8月5日,修改內容與南方上證科創板晶片ETF類似。廣發中證2000ETF成立於2023年9月,截至今年7月3日,基金資産凈值連續40個工作日低於5000萬元。
和上述ETF將最長清盤期限延長至60天不同,債券或偏股混合等基金規定的清盤期限本就是60天,有基金公司同樣計劃調整基金清盤的規定。
根據中銀頤利混合基金7月8日公告,該基金持有人大會的投票表決時間為7月6日至8月2日。根據議案,該基金的清盤規定擬改為:連續60個工作日出現相關情形,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證監會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如持續運作、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併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並於6個月內召集基金持有人大會。
更早之前提出修改合同的基金,如鵬華弘惠混合基金、銀華中證500價值ETF、銀華中證800增強策略ETF,相關議案目前已獲得了持有人大會審議通過。
清盤是基金産品市場新陳代謝的必要前提,基金清盤早已成為常態。但基金公司對基金清盤的態度變化,卻能反映出特定時期行業發展的思維變化。
“在合同修改後,基金清盤有了更多約束條件,除了將期限從50天延長到60天外,還從‘自動清盤’變成了‘有條件清盤’。”一家規模千億以下的公募內部人士對證券時報記者稱,這一變化,不僅是為了給基金公司救活迷你基金爭取最大限度時間,還使得迷你基金多了其他“出路”,比如轉型或份額合併。這使得迷你基金不只有清盤一條出路,還有了其他可能性。
上述基金合同修改也是有依據的。根據2014年8月起實施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開放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後,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産凈值低於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6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如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併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並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
實際上,從基金公司自身角度來説,特別是産品數量眾多的頭部公募,對迷你基金的處理往往是清盤。比如,針對近期清盤的養老FOF,就有基金公司人士表示:“部分養老目標基金的保殼難度很大,費時、費力、費錢,做持續行銷也是一個投入産出比不高的事情,清盤了反而更有利。”
那為何上述基金還主動申請延緩清盤?“對基金公司而言,迷你基金長期存在不僅是一種成本,更會影響到公司整體發展,基金公司此前更多是選擇自動清盤。但別忘了,基金清盤還會涉及到投資者、渠道、託管行等多個主體,不能總是一清了之,需要對基金類型和市場環境變化等因素綜合考慮。”一家中型基金公司市場人士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
該人士進一步分析,基金迷你化是多種因素導致的,包括基金經理的操作、基金公司的知名度和市場行情低迷等。就當下而言,市場行情已經歷過此前幾年的低迷期,一些基金給投資者帶來了不少虧損,如果這個時候選擇清盤,不僅會影響投資者的積極性,還會影響到基金公司與銀行、第三方平臺等渠道之間的合作。而通過召開持有人大會來徵求基民意見,則會釋放“考慮投資者利益”信號,會得到投資者的理解。
“這個時候稍微等等,可能會是更好的策略。如果行情能起來,只要基金還在,就有希望。對大基金公司而言,主動修改合同延緩清盤的基金,雖然只是各家公司迷你基金中的一小部分,但畢竟也是做出了新的嘗試。”某位基金評價人士對證券時報記者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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