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案件風險加速暴露,大案要案高發頻發。4月27日,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召開防範打擊非法集資法律政策宣傳座談會。5月將在全國開展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
非法集資是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非法集資行為需同時具備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四個特徵要件。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 [詳細]
據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統計,2015年全國非法集資新發案數量、涉案金額、參與集資人數同比分別上升71%、57%、120%,達歷年最高峰值。[詳細]
針對近年來非法集資案件高發的主要原因,相關機構給出了四點解釋:民眾投資需求,客觀上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生存空間;非法集資犯罪手段不斷升級,欺騙誘導性不斷增強;打著"經濟新業態"、"金融創新"等幌子,進行非法集資。[詳細]
2015年全國非法集資新發案數量、涉案金額、參與集資人數同比分別上升71%、57%、120%,達歷年最高峰值。特別是以E租寶、泛亞為代表的重大案件涉案金額幾百億元,涉及幾十萬人,波及全國絕大部分省份,規模之大、膨脹速度之快前所未有。
非法集資假意迎合社會公眾對個人資産保值增值的理財需求,犯罪手法不斷升級,從過去的農林礦業開發、民間借貸、房地産銷售、原始股發行、加盟經營等形式逐漸升級包裝為"投資理財"、"財富管理"、"網際網路金融理財"、"金融互助理財"、"地産理財"、"股權理財"等形形色色的理財産品。
非法集資組織結構愈加嚴密,專業化程度高,打著"經濟新業態"、"金融創新"等幌子,以具體項目、債權標的、合同文本專業規範,噱頭更新穎、迷惑性更強,使投資者辨別難度加大。一些犯罪分子不惜投入重金,通過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進行包裝宣傳,邀請名人、學者和官員站臺造勢,欺騙誤導性較大。
非法集資網路化趨勢日益明顯,不僅傳統的集資方式借助網際網路轉型升級,從線下向線上轉移,而且不規範的網際網路金融平臺大量涌現。使得非法集資傳播速度更快、覆蓋範圍更廣、産品銷售更便捷、資金轉移更迅速,大大突破了地域界限,加速了風險蔓延,增加案件打擊處置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