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江西九州通藥業有限公司銷售杞菊地黃丸劣藥案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贛)藥監罰[2020]24號)顯示,江西九州通藥業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事實:銷售杞菊地黃丸(批號:93170709)劣藥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號)第七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免除其他行政處罰。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其處以:沒收違法所得196.9元,免除其他行政處罰。
天眼查資料顯示,江西九州通藥業有限公司成立於2008年7月,是一家以醫藥商業為主,以藥品批發、物流配送和電子商務為核心業務的現代醫藥物流企業,由全國排名第三的醫藥商業集團---九州通醫藥集團和江西江中藥業有限公司合資組建。公司位於南昌市青雲譜區昌南工業園金鷹路9號。江西九州通藥業有限公司為九州通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九州通600998.SH)全資子公司。
九州通官網顯示,九州通是一家以西藥、中藥、器械為主要經營産品,以醫療機構、批發企業、零售藥店為主要客戶對象,併為客戶提供資訊、物流等各項增值服務的大型企業集團。公司于2010年11月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股票簡稱:九州通,證券代碼:600998),公司連續多年位列中國醫藥商業企業第四位。九州通成立於1999年3月,總部位於湖北省武漢市。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註冊資本18.78億元,總資産676.91億元。員工兩萬六千余人。直營和加盟零售連鎖藥店1132家。
1月27日,青浦區市場監管局接報反映位於青浦區青湖路869號的上海好藥師青湖店正在銷售過期口罩。經查,上海好藥師青湖店通過朋友介紹及網購等渠道購入防顆粒式口罩2批9000個、一次性醫用口罩5萬個(均無合格證明材料)用作銷售,售價分別為20元/個和1.1元/個。對此,青浦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並啟動行刑銜接機制。1月28日,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獲悉有消費者反映上海好藥師楠溪江藥店近期隨意抬高口罩價格,即對上海好藥師楠溪江藥店進行檢查。發現上海好藥師楠溪江藥店近期銷售一次性活性炭口罩,進價1元/個,售價 2元/個,上述商品未錄入電腦進貨、銷售系統,銷售時涉嫌未明碼標價。
2月6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通報第二批口罩違法典型案例。其中,上海好藥師柳博藥店涉嫌銷售假冒口罩、上海好藥師天天好大藥房有限公司涉嫌哄抬物價。2月17日,上海市奉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了關於藥品零售企業行政檢查資訊的通告(2020年1月)。其中,挂名好藥師的藥店共7家,分別為上海好藥師申名藥店(不合格)、上海好藥師聚葉藥店(歇業)、上海好藥師俊悅大藥房(歇業)、上海好藥師鉅庭大藥房(歇業)、上海好藥師燈民藥店(歇業)、上海好藥師興悅藥店(限期整改)、上海好藥師宇瑞藥店(限期整改)。
上海好藥師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為好藥師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後者由健康九九八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持股51.22%,而健康九九八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為上市公司九州通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九州通”,600998.SH)全資子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號)第七十四條規定:生産、銷售假藥的,沒收違法生産、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産、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有藥品批准證明文件的予以撤銷,並責令停産、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生産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規定: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未違反《藥品管理法》和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並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銷售或者使用的藥品是假藥、劣藥的,應當沒收其銷售或者使用的假藥、劣藥和違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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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