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産融資相關制度正在進一步完善和突破。《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日前,北京和上海已經率先啟動了動産擔保統一登記試點工作,旨在解決動産擔保登記分散和不便捷的問題,促進動産融資交易的發展與活躍。與此同時,央行日前已經修訂了《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並公開進行意見徵求,新修訂的辦法旨在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估中關於現代動産擔保制度的要求,優化現有配套制度。
業內人士表示,相關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將能激發企業存貨以及應收賬款等“動産”的資産活力,大大提升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的融資可獲得性。不過,目前動産融資仍面臨一定法律障礙,記者了解到,相關部門正在推進編纂《民法典物權編》,增加設立動産融資擔保統一制度設計的相關條款,從根本上降低金融機構進行動産融資的風險和成本。
動産融資中的“動産”,主要是指企業的原材料、半成品和産成品等存貨以及企業的應收賬款等。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特聘教授董學立則表示,除不動産以外,機器設備、原材料、半成品、庫存、智慧財産權、交通工具、輪船、飛機等都可以作為動産融資的標的物。業內人士表示,由於中小微企業的不動産資産普遍不足,動産仍為主要資産形態,促進以動産作為擔保物獲得資金支援,對於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意義重大。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所長王微日前撰文指出,以應收賬款融資為例,在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累計的188.2萬筆應收賬款初始登記中,出質人或出讓人為中小微企業的累積初始登記為114.4萬筆,佔初始登記總數的77.6%,共有22萬家中小微企業通過應收賬款質押或轉讓獲得融資。
我國對推動動産融資已明確作出頂層規劃。國務院印發的《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明確,開展動産質押貸款業務,建立以網際網路為基礎的集中統一的自助式動産、權利抵質押登記平臺。不過,我國動産融資還面臨著缺乏統一登記平臺、法律制度不完善等困境,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量動産發揮其效用。記者了解到,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目前正在推進相關機制的完善。
以統一登記平臺為例,現有動産擔保登記業務在市場監管部門和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分別登記,存在各項動産擔保權益登記分散、規則不統一問題。而目前,北京市和上海市已經率先開展了動産擔保統一登記系統試點。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相關負責人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實現動産擔保統一登記後,原由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登記的生産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産品四類動産抵押登記業務正式納入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動産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登記範疇。上述負責人表示,自北京市率先啟動動産擔保登記的統一登記、統一查詢後,不足半個月時間內,北京轄內16家金融機構在登記系統完成了38筆動産抵押登記業務,抵押標的集中在生産設備和産品。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龍俊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信貸機構所有擔保物權在一個統一的登記系統中進行公示,擔保物權透明,任何人通過查詢統一登記系統,就可以快速、低成本地了解到相關借款人所有動産之上的所有擔保物權狀況。這樣的制度安排可以使信貸機構的權利得到切實保證,大大促進動産融資交易的發展與活躍。董學立也表示,建立統一的登記公示制度和統一登記平臺,能夠打破現有不同平臺之間的“資訊孤島”,面向銀行的金融機構搭建開放、透明的查詢體系,讓金融機構做到風險可控,敢於面向中小企業貸款。
記者了解到,若試點順利,下一步該試點也有進一步擴圍的可能。另外,為了配合北京市、上海市等地開展動産擔保統一登記試點工作,央行日前也對《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進行修訂,旨在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估中關於現代動産擔保制度的要求,進一步優化現有配套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動産融資仍面臨一定法律障礙,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法律層面尚未建立統一的動産擔保制度,動産融資業務仍存在確權難的問題,譬如應收賬款質押融資依賴供應鏈核心企業對真實貿易背景和應付賬款進行確認,但在實踐中大型核心企業配合銀行進行應收賬款確權的意願不強。
《經濟參考報》記者也了解到,相關部門正在推進編纂《民法典物權編》。龍俊表示,目前正在制定民法典的相關法律條文已經明確了各種擔保權原則上只有登記才能取得優先效力,並且原則上按照登記的順序進行效力排序。未來司法解釋應再對一些細節進行具體規定。如此就能降低相關金融機構相關融資交易行為的風險和成本。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