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4月30日發佈消息,《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産調控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通過政策調整,以適應房地産市場供求關係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
該通知主要包括四方面內容:
第一,滿足京津冀協同發展住房需求,深入推進區域一體化和京津同城化發展,明確北京市、河北省戶籍居民和在北京市、河北省就業人員在天津購買住房的,享受本市戶籍居民購房政策。
第二,進一步優化住房限購政策,明確本市戶籍居民在市內六區購買單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核驗購房資格。
第三,完善住房套數認定標準,明確居民在非限購區購買住房的,核查其在相應區住房情況。同時,對有60周歲(含)以上成員的居民家庭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可憑居民家庭戶口簿等材料,在認定住房套數時核減1套。
第四,繼續鼓勵各區因區施策,提出繼續鼓勵各區結合本區實際,通過發放購房補貼、企業團購優惠等政策減輕居民購房負擔,支援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時,鼓勵各區結合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等安置需求,探索房票安置方式,對接本區新建商品房項目,更好滿足被安置居民住房需求。
據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上述政策調整符合當前天津市房地産市場形勢和居民購房需求。“首先是聚焦經濟建設這一中心工作和高品質發展這一首要任務,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另外,該政策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也可確保房地産市場穩定,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隋福毅)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