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遼寧證監局局長柳磊21日表示,從健全現代金融體系的角度,建議推出外匯期貨;從加強重要領域立法的角度,建議加快制定期貨法;從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角度,建議建立證券期貨行業專業仲裁機構。
近年來,我國穩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市場化改革,外匯市場得到長足發展,外匯遠期、掉期、期權等場外衍生品日益豐富,但外匯期貨仍為空白。為降低中小企業外匯避險成本,滿足資本市場境外投資者對場內匯率風險對衝工具的需求,柳磊建議,有關部門應儘早推出外匯期貨,有助於夯實匯率市場化改革的微觀基礎,促進我國資本市場高水準對外開放。
在加快制定期貨法方面,我國期貨市場交易品種日益豐富,市場規模穩步擴大,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不斷增強。隨著期貨市場深入發展和對外開放進程加快,期貨市場法治化需求更加強烈。新證券法已刪除證券類衍生品的規定。為了與新證券法協調銜接,柳磊建議,加快期貨法立法進程,鞏固我國期貨市場發展成果,為期貨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在設立證券期貨行業專業仲裁機構方面,柳磊表示,我國證券期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不斷完善,調解、訴訟、仲裁各有特點、各具優勢。專業仲裁機制能直接作出具有強制執行力的裁決,不必經過司法機關而將證券期貨糾紛在行業內快速化解,有效提升證券期貨行業糾紛化解效率。而且,裁決規則範圍更為寬泛和靈活,能適應日新月異的市場變化,對現有法律體系形成有效補充。仲裁裁決還具有廣泛的域外執行效力,能為我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提供有力支援。目前,仲裁機制的作用在證券期貨領域發揮尚不充分,無法承擔起證券期貨行業大量、高效定分止爭的重任。為切實發揮專業仲裁機制的優勢,柳磊建議,探索建立證券期貨行業專業仲裁機構,進一步豐富投資者權利救濟渠道,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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