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延期又改期、賠付方案打補丁……不久前,陳奕迅杭州兩場演唱會取消,一個週末連發3個公告,處理方案堪稱“一波三折”,讓購票觀眾們的心情如坐過山車。
值得關注的是,近期至少有25場演唱會取消,給消費者帶來了極大不便,引發了人們的失望和不滿,演唱會市場發生的新變化也引起了業內的關注和熱議。
演唱會延期 補償方案“一波三折”
5月25日晚,陳奕迅在“FEAR and DREAMS”巡演杭州站第5場開唱前突然現場宣佈因失聲的緣故,5月25日、26日兩場演唱會臨時取消。隨後,杭州站主辦方上海聖峰文化演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聖峰演藝)發佈通告稱,5月25日、26日兩場演唱會將延期至5月27日、28日舉行。
5月26日下午,陳奕迅和主辦方聖峰演藝再度發聲,表示由於聲帶問題,原定延期到5月27日、28日的兩場演唱會將“擇期舉辦”。
5月26日晚,在經過緊急商討後,主辦方聖峰演藝公佈了《陳奕迅FEAR and DREAMS世界巡迴演唱會杭州站》兩場演出延期補償公告稱,購買5月25日演出票的觀眾可以獲得酒店住宿費、交通費的補償。
雖然主辦方響應迅速,但依然引發大量歌迷的不滿和憤怒,相關話題登上了微網志熱搜,有網友表示“你以為26號的觀眾都是當天才到嗎”“只看到了25號觀眾的賠償,26號的觀眾是不打算賠付了嗎”……特別是由於此前主辦方一度宣佈演唱會將延期到5月27日、28日,為了不浪費辛辛苦苦搶到的門票,許多歌迷選擇“延期”待在杭州等待演唱會。
5月27日晚,主辦方聖峰演藝連夜追加了第二版補償方案,擴大了賠付範圍。在住宿費用補償方面,可以補償兩晚杭州本地住宿及取消預約費用,每晚費用不高於800元。交通費用補償標準是國內機票每人不高於2000元,國際機票的報銷額度為每人不高於5000元。另外,該方案增加了優先購票權,如果購票者選擇保留訂單,將來演唱會舉辦時,將保留原來的位置;如果選擇退票,則會獲得主辦方指定場次的優先購票權。
溢價所購“黃牛票”無法退費
針對陳奕迅演唱會最終的補償方案,大多數網友表示“真的有誠意了”。不過部分自駕前往的歌迷表示自己的支出很難報銷,還有不少當初從“黃牛”手裏高溢價購買門票、邀請函、工作證的觀眾,如今無法從“黃牛”處全額退款,也不一定能享受到主辦方的補償,備感“錢包受傷”。
據記者了解,目前“黃牛票”基本的做法是,因為藝人原因取消演唱會,原價票可以按票面金額全退,但如果是溢價購票,那麼超出原票價的部分,要按照整單金額的20%至40%扣除手續費,原因是“維護搶票系統和上級代理都有成本”。
從“黃牛”處購買門票的觀眾可以享受官方補償方案嗎?演唱會邀請函、工作證可以退款嗎?記者聯繫了主辦方聖峰演藝,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回復。
北京理道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久成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黃牛”倒賣文藝演出票或者賣邀請函的行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道德,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屬於違法行為。
王久成認為,從“黃牛”手中購買的邀請函、工作證等實為“非公開門票”的買賣,這種操作擾亂市場秩序,不受法律保護,且消費者因主辦方違約未成功觀演,消費者購買目的無法實現,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要求“黃牛”退款。而“黃牛”退款要扣除一部分手續費的做法,本身涉嫌違法,也違反交易公平原則,是不合理的。他建議消費者要通過正規渠道購票,在購票前仔細閱讀購票須知及免責聲明等內容,了解退票政策。
主辦方違約要進行合理賠償
演唱會被取消,屬於主辦方違約嗎?消費者可以主張哪些權利?王久成認為,如果因主辦方原因取消演唱會,一般情況下屬於違約,但具體情形還要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內容判斷。此次陳奕迅演唱會主辦方提出的最終解決方案除了退還門票費用外,還包含了住宿、交通等費用補償,如果主辦方能誠信履約,讓觀眾順利得到補償款,不失為合理賠償。
深圳市思其晟公司CEO、品牌管理專家伍岱麒也認為,臨時取消演唱會的行為,對已購票的消費者影響極大。一些消費者到外地觀看演唱會,會提前預訂機票、車票及住宿等,如果發生退票極可能産生相關費用的損失,主辦方應當進行補償。
“演唱會一般面向全國觀眾進行銷售,外地消費者除購買門票外,必然會産生交通、住宿等費用。但目前沒有明確法律規定差旅費屬於損失,因此消費者要想獲得更多賠償,可能需要訴至法院。法院通常要綜合考量損失的種類進行合理性判定,這種情況下消費者的舉證責任就加大了。”王久成表示。
艾媒諮詢首席分析師張毅也對記者表示,除了經濟損失外,很多消費者為了看演唱會需要提前請假或休假,會對工作産生間接的影響,而且對消費者造成的心理影響也不可忽視,可能會産生心理上的失望、不滿,甚至形成一定心理壓力和心理創傷。
應充分考慮市場需求並做好預案
記者注意到,近期演唱會臨時取消的情況相當普遍,比如光良、梁咏琪、金志文以及多個“拼盤”演唱會等,至少有25場演唱會被取消,演唱會“取消熱”引起廣泛關注。
張毅指出,演唱會被動取消的原因,主要是藝人身體出現異樣狀況,或者是天氣原因,尤其是在戶外體育場,這兩種情況比較常見。還有三種情況並不多見:一是設備出現故障,一般在綵排時才會發現;二是場地衝突;三是審批手續出現問題。值得一提的是,在主動取消方面,常見原因是票務預訂情況太差,主辦方明顯收不回成本,為了避免損失只能被迫取消。
伍岱麒表示,除了歌手個人身體原因外,常見的演唱會取消原因是售票效果不理想。疫情後,久違的演唱會重回觀眾視野,引發了歌迷們對演唱會需求的激增。但由於歌手多、票價高,消費者也變得越來越理性,很快市場就變得十分“卷”,導致對部分實力或名氣不足的歌手,觀眾購票意願不夠高,演唱會售票情況並不理想,因此主辦方及經紀公司如果判斷無利可圖,或者擔心因效果不理想而影響歌手事業發展,就會取消演唱會。
演唱會為歌手與觀眾提供了最直接的交流平臺,但越來越多的巡演、越來越密集的場次,對各方來説不一定是好事。觀眾的熱情被透支,歌手們連續奔波在各個演出場地,也很難保持最佳狀態。過度的巡演安排不僅透支了藝人的健康,也消耗著市場的耐心。
張毅表示,演唱會隨意取消既給消費者帶來不便和損失,也可能産生各種法律上的糾紛,不利於文娛市場健康發展。建議演唱會的安排要充分考慮市場需求和觀眾偏好,減少因市場誤判而導致取消演出。另外,主辦方應合理安排演出時間和頻率,避免過於密集的巡演計劃,以減少藝人因疲勞引發健康問題而導致取消的風險。做好演出預案,對於不可抗力因素應有明確的應急計劃和溝通策略,儘量減少影響。
伍岱麒也表示,演唱會主辦方應當在舉辦活動前做更為充分的調研,例如歌手號召力、粉絲人群消費能力和意願、同行排期等,一旦確定則不應當隨意取消。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