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記者從券商處獲悉,為規範債券投資顧問(以下簡稱“債券投顧”)業務活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監管部門統一部署,近日,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中證協”)研究制定了《證券公司債券投資顧問業務管理規則》(以下簡稱《管理規則》),正在向各大券商徵求意見。
總體來看,近年來,券商債券投顧業務快速發展,在推動券商財富管理轉型、提升資本市場服務普惠金融和養老金融效能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為進一步深化改革,發揮資本市場功能,推動證券行業著力提供高品質的金融産品與服務,中證協在中國證監會指導下,聚焦強監管防風險促進高品質發展主線,建立和完善債券投顧業務管理機制,明確債券投顧業務的展業邊界、業務管理、內控管理、人員管理、自律管理等要求,切實推動券商合規展業,防範風險,不斷提升金融服務能力。
本次《管理規則》突出自律規則的前瞻性、預防性和可操作性,以專業能力建設為導向,加強對行業專業化、特色化發展的引導支援,激發行業發展活力。
起草過程中,中證協主要有以下幾點考慮:一是以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為指引,督促券商將功能性放在首位,切實履行誠信、忠實義務,增強資本市場內在穩定性;二是聚焦債券投顧業務,從“機構、業務、人員”三位一體入手,構建全流程的業務管理體系,推動形成“合規、誠信、專業、穩健”的行業生態;三是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結合行業發展現狀及痛點難點,總結行業好經驗、好做法,實現防風險與促發展齊抓共管的新局面;四是引導券商加強債券投顧業務的數字化管理,提升債券投顧業務的自律監管效能。
一直以來,債券投顧業務的核心在於利用券商的專業團隊和投資經驗,為資管機構提供市場研究、債券交易、風險管理等多方面的支援。
具體來看,《管理規則》共六章45條,分別對債券投顧業務的展業原則、業務管理、風險合規管理、人員管理等作出具體規定。其中,《管理規則》明確券商開展債券投顧業務的能力勝任條件,要求健全內控制度、配備專職人員、建立資訊技術系統,確保組織架構設置、業務發展與合規風控水準、專業能力相匹配。同時,在加強債券投顧業務的精細化管理方面,《管理規則》明確債券投顧人員在宣傳推介、協議簽署、債券交易詢價、提供投資建議及開展客戶回訪、受理投訴等業務環節應當遵循的行業標準和規範,督促券商優化供給、提高價值創造能力,促進債券投顧業務高品質發展。
需要了解的是,債券投顧屬於投資諮詢業務,與資産管理業務相比,兩者在法律關係、監管要求和風險承擔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是相互獨立的兩種業務。在風險合規管理方面,《管理規則》要求券商將債券投顧業務納入證券公司全面風險管理體系,並與債券交易、銷售、資産管理等業務設置“防火牆”機制。此外,《管理規則》特別加強了債券投顧業務的集中度管理、偏離度管理、交易監測和內部檢查要求,壓實券商主體責任,提升債券投顧業務服務質效。
《管理規則》還明確,參與債券交易詢價的人員需要取得債券交易市場要求的相關資質,並按照監管規則進行人員公示,加強人員考核管理,增強透明度和市場監督,保障客戶知情權,提升客戶滿意度。《管理規則》列舉了宣傳推介和提供投資顧問服務過程中的禁止性行為,以維持市場秩序,保護客戶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