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9月12日訊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對北京高匯通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匯通”)開出了一張鉅額罰單,因該公司存在六項嚴重違反支付業務管理規定的行為,被警告並罰沒共計2787.35萬元。
據央行發佈的行政處罰公告顯示,高匯通的違規行為主要包括:違規開展條碼支付業務、未及時發現並處置特約商戶支付介面轉接風險、未嚴格落實開戶實名制審核要求、違反賬戶管理規定、超地域經營預付卡業務以及違規進行非同名劃轉操作。
處罰公告還顯示,朱某(時任北京高匯通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對北京高匯通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違規開展條碼支付業務;未嚴格落實開戶實名制審核要求;超地域經營預付卡業務負有直接責任,被警告並罰款20萬元。
張某清(時任北京高匯通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對北京高匯通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違規開展條碼支付業務;未及時發現處置可能存在的特約商戶支付介面轉接情況;未嚴格落實開戶實名制審核要求;超地域經營預付卡業務負有直接責任, 被警告並罰款25萬元。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