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7月10日訊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9日披露,平安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因3項違規,被罰款145萬元。
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顯示,平安消費金融有限公司主要有3項違法違規事實:1、個人消費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2、個人消費貸款違規流入股市;3、消費者投訴渠道管理不盡職。
同時,時任平安消費金融有限公司金融風險管理部風險政策室副經理郭舒弋,對個人消費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負有直接責任;時任平安消費金融有限公司産品管理部産品研發崗産品經理蔡偉,對個人消費貸款違規流入股市負有直接責任。兩每人平均被給予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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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