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7月8日訊 日前,福建金森(002679.SZ)公告稱,因2023年年報部分披露內容存在遺漏,收到福建證監局下發的《警示函》。
經福建證監局調查,福建金森存在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部分公司資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相關資訊、董事出席董事會及股東大會情況等資訊披露不準確,未披露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等項目發生額大幅變動原因等問題。
其上述行為違反《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其董事會秘書林煜星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2023年年報相關披露不準確事項承擔主要責任。
根據《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福建證監局決定對福建金森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林煜星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對上述問題,深交所也對福建金森及董事會秘書林煜星下發監管函。
資料顯示,福建金森主營業務為森林培育營造,森林保有管護,木材生産銷售。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