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2月8日訊(記者 鐘文鑫)據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近日,上海昱亦餐飲有限公司(胖哥倆肉蟹煲上海五角場店)因經營的牛蛙獸藥殘留量超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被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約7548元。
截圖來源: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
文書號為滬市監楊處〔2021〕102021000987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1年8月20日,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上海昱亦餐飲有限公司經營的“牛蛙”食品進行了抽樣並委託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進行檢驗。經譜尼測試集團上海有限公司檢驗並出具《檢驗報告》,該牛蛙食品的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合計)項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對檢驗結論有異議,于2021年9月15日提出復檢申請,經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復檢並出具的《檢驗報告》,該牛蛙食品的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合計)項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經查明,上述食品為當事人于2021年8月19日向上海乃正貿易有限公司採購,共60kg。2021年8月20日當天當事人對上述食品加工後以菜品“牛蛙煲”對外銷售,標示銷售價格為158元/份,共對外銷售51份,重量計57.6kg,實際銷售金額計7547.67元。當事人的上述食品貨值金額為8058元,違法所得為7547.67元。案發後當事人未再經營上述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當事人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禁止生産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産品:(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産品;”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産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産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産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一)生産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的規定,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作行政處罰如下:一、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柒仟伍佰肆拾柒元陸角柒分;二、罰款人民幣伍萬元整。
天眼查顯示,上海昱亦餐飲有限公司成立於2020年,註冊資本50萬人民幣,大股東為嘉興鹽美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後者係胖哥倆品牌關聯公司之一——嘉興鹽商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經理、執行董事為胖哥倆創始人張靈瀚,公司監事為另一創始人陳炳斐。
該篇行政處罰決定書並未透露其店招名,但中國網財經根據其地址資訊搜尋發現,該店店招名確為胖哥倆肉蟹煲(上海五角場店),位於上海市楊浦區五角場萬達廣場4層。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胖哥倆肉蟹煲頻現食品安全問題。今年11月23日,大股東同為嘉興鹽美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北京杭幫味美餐飲有限公司(胖哥倆肉蟹煲北京上地華聯店)也曾因牛蛙獸藥殘留量超標,被北京市海澱區市場監管局罰款5000元,並沒收違法所得2590.73元。
今年8月,胖哥倆肉蟹煲北京合生匯店和凱德mall店曾被曝使用過期食材和隔夜死蟹,10月,兩家門店分別被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和豐台區市場監管局罰款50萬元。
此外,今年11月10日,胖哥倆肉蟹煲北京北辰店還曾因“每份海蟹的重量均與宣傳內容存在明顯差距”,被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罰款39.9萬。
胖哥倆官網介紹稱,胖哥倆品牌2008年誕生於浙江海鹽,主營肉蟹煲、蝦煲、雞爪煲等特色煲類,平均每年累計接待顧客3538萬人次,日均接待9.7萬人次。截止2020年底,胖哥倆已入駐130余個城市,門店數量超400家。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