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2月3日訊 華夏幸福今日晚間發佈《關於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債券持有人就債務重組相關問題解答的公告》,其中公佈了14隻公司債券的償付方式:一是以現金償付+信託受益權份額抵償+展期清償的方式進行綜合償付,二是擬出售公司通過債務置換方式承接,即“置換帶”。
據悉,華夏幸福此次公告提到的14隻債券分別是15華夏05、16華夏01、16華夏02、16華夏04、16華夏05、16華夏06、16華夏債、18華夏01、18華夏02、18華夏03、18華夏04、18華夏06、18華夏07、19華夏01。
現金償付+信託受益權份額抵償+展期清償的方式綜合償付
所謂的現金償付,即“兌”償付方式:華夏幸福通過出售資産回籠資金,現金償付比例約為30%-40%。
信託受益權份額抵償,即“抵”清償方式:華夏幸福以持有型物業資産設立信託計劃並以信託受益權份額償付部分債務,償付比例約為10%-20%。信託計劃期限初定為8年;在信託計劃到期前,由受益人大會根據實際情況決議是否對信託計劃期限予以延期,每次延期不超過3年。
剩餘40%-60%的部分由華夏幸福展期償付,即“接”清償方式:債務本金展期至債務重組協議簽署日後 8 年期滿,如公司債券原到期日晚于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則到期日不做調整。展期屆滿後,根據企業後續經營情況,可協商直接清償或繼續展期。
擬出售公司通過債務置換方式承接,即“置換帶”
清償條件:可選擇擬出售公司有條件承接其債權,具體承接條件由債權人與相關資産收購方及公司另行協商確定。
清償效果:以“置換帶”方式清償的部分債權本金,不再適用第(一)項清償方式,剩餘債權本金仍按第(一)項清償;
期限調整:置換後債務本金期限至債務重組協議簽署日後 5 年期滿,到期後根據實際情況可協商繼續展期。如該金融債務本金原到期日晚于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則到期日不做調整;
利率調整:債務重組協議簽署後,年利率調整為3.85%。
華夏幸福稱,目前《債務重組計劃》尚處於金融債委會表決階段,如果金融債委會表決通過,公司或受託管理人將召集公司債券持有人會議,對債務重組相關事項進行審議表決。屆時,對於已加入金融債委會的持有人,原則上應在持有人會議上對《債務重組計劃》投出同意票。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開後,公司將啟動與債券持有人簽署債務重組協議。對於不同意《債務重組計劃》的債券持有人,可以選擇不簽署債務重組協議,另行主張權利。公司債券的交易方式可能根據債務重組工作的實施進展需要進行調整。
(責任編輯:房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