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1月24日訊 (記者 張紫祎)近段時間以來,線上教育亂象層出不窮。日前,中國網財經注意到,隸屬於傳知(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傳知網校在宣傳中稱,“可提供內部資料,確保過考”。
根據我國《廣告法》規定,教育機構承諾“保過”已屬違規行為,《廣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者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而“提供內部資料”保障過考,更涉嫌作弊行為。
除此之外,以“每天傳遞新知識”為口號的傳知網校,還在二次收費、考試前臨時要求加收費用等行為上,屢被消費者詬病。
公開資料顯示,傳知(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教育培訓,産品研發,諮詢服務為一體的綜合性教育集團,公司主要為各類職業資格考試提供遠端教育課程培訓服務和線下面授培訓服務。記者就上述情況向傳知(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發送採訪函,截至發稿,未收到任何回復。
聲稱“提供內部資料、確保過考” 涉違規宣傳
在某第三方投訴平臺,記者發現,涉及傳知網校的投訴量多達103條。投訴中,有多個消費者表示,傳知網校存在“以保過的名義騙取款項”的行為。
一位消費者表示,接近考試日期時,傳知網校通知學員稱,有“包過班”,需要出6540元,只要學員去考試就行,“其餘的他們來處理”。
對於傳知網校承諾“保過”一事,消費者王某也對中國網財經記者進行了確認。王某告訴記者,傳知網校的工作人員向其承諾“學員不缺考、人去就行,只要交錢就可以過”。
記者在消費者提供的與傳知網校聊天截圖中發現,傳知網校在宣傳過程中多次出現“今年的取證機位,不用看書學習,協議保障、不過包退”等描述。
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聯繫傳知網校一位老師,諮詢註冊會計師培訓。該老師稱,注會課程分為“至尊班”和“協議保障班”,單門課程價格分別為4280元和2180元。
當問及兩種課程形式的具體區別時,該老師表示,至尊班全程都是直播學習,考試範圍題目精準很多,是考試範圍的原題,“確保兩年內注會考試的6門課程全部通關”;協議班是錄播加小部分重點直播方式,會給學員押題,“5年內確保全部過關”。
不僅如此,在11月11日,上述老師還向記者發消息稱:“雙十一活動勁爆來襲,取證班限時5折,名額僅限15個,我們直接給您提供‘內部資料’,只要背會、做會,一次性拿證完全沒問題,並且簽訂協議,考不過全額退款”。當記者就此詢問時,該老師還保證,“內部資料”是考試原題,哪門考不過退哪門(的錢)。
聊天截圖
值得注意的是,教育機構承諾“保過”的行為在我國是違反規定的。根據《廣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者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三)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此外,在第三方投訴平臺上,有多個消費者提到,傳知網校報名時承諾“保過”,不過就退錢。但用戶一旦交了錢,還會面臨後續的“變相加價”索要錢財,如果考試未通過想要退錢也會被對方各種推諉。
消費者小鄧對中國網財經表示,他的成績出來,確定沒過後,聯繫傳知網校,卻被售後人員以“未達到兩次考試未通過以及課程未滿60課時的協議”為由,不予退費。“在一系列的溝通中,銷售從未提及簽訂協議,也從未被告知還有課程。”小鄧表示。
二次收費亂象:以通過率為由變相索要錢財
除了宣傳“保過”外,傳知網校二次收費、考試前臨時要求加錢等行為,也屢被消費者詬病。
有消費者投訴稱,傳知網校報名的時候説是“包過”,之後每過一個月,老師都來説要“卡”通過率,各種變相要求加錢。還有消費者表示,傳知網校在電話及微信行銷中承諾考試“保過”,不過退款。付費報名後,又變相要錢,以“今年考試人太多”等理由,要求該學員再多加8800元。
學員王某對記者表示:“我要報考的審計師證是10月11號考試,考試前一天,傳知網校聯繫我説,審計師考試不是機考而是紙質考試,因此我報名前抽獎抽到的5折優惠就沒有了,需要原價支付。此外,在審計師考試結束後,傳知網校還以今年報考人多,網校有‘卡’通過率的要求,如果學員不交錢,可能到達不了他們的通過率為由,向我再次索要4000元錢。”
值得注意的是,王某進入傳知網校微信公眾號發現,傳知網校根本沒有設置審計師考試這個課程。記者隨後進入該微信公眾號選課中心,裏面涉及財務稅務、經濟師、註冊會計師等多個考試,卻沒有審計師考試這個選項,只有註冊會計師考試裏有“審計”這個課程。
此外,傳知網校與王某簽的協議也並不是審計師考試的協議,屬於“貨不對板”,為今後可能産生的糾紛埋下了隱患。
王某表示:“他們的協議是亂簽的,不是根據消費者報的課程簽訂的協議。”根據王某提供的資訊顯示,傳知網校與其簽的協議名稱分別為審計、稅法、經濟法、財務成本管理。而這些課程在他們的微信公眾號顯示,上述四門課程均為注會考試裏的課程。
左圖:消費者提供的資訊,右圖:傳知網校選課中心截圖
針對這些情況,記者詢問上述老師“審計師證考試與注會裏審計師考試內容是否一樣”,該老師表示:“它們兩個是不一樣的,課程的內容也不同,只能説部分相似。”
既然沒有審計師考試課程又為何簽訂協議?王某表示,協議是傳知網校偷偷簽的,根本沒有告訴自己要簽訂什麼合同,自己是進入公眾號後才看到的。
協議顯示,本協議以數據電文和電子簽名形式製成,並保存在甲方設立的專用伺服器上備查。本協議任何一方通過甲方網路平臺頁面點擊確認或以其他方式選擇接受本協議,即表示該方同意使用電子簽名和數據電文,並表示該方已簽署本協議,並同意接受本協議所載全部內容、條款和條件以及甲方網路平臺所列的與本協議所述事項相關的各項規則及其他文件並受其約束。
不過,王某提供的資訊顯示,在協議最後,是機打的甲方傳知(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與機打的乙方姓名(即消費者王某姓名)。在甲方蓋章處也沒有傳知網校的公章或者電子公章。王某稱,自己沒有收到過協議、也沒有進行過簽名。
消費者提供的截圖
王某稱,自己還曾多次向傳知網校索要發票,但每次對方都用“幫忙問一下”或者“已經寄了,你沒收到嗎”等話搪塞,實際從未收到過傳知網校寄來的發票。
對於傳知網校亂象,中國網財經記者將繼續關注。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