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綜合報道)科創板股票上市委員會日前發佈公告,寧波長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陽科技”)將於9月26日接受上市委審核。
此次科創板上市,長陽科技擬發行不超過7064.22萬股,計劃募集52937萬元資金,其中,54%將用於年産9000萬平方米的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項目。長陽科技此次IPO的保薦機構為華安證券。
公開資料顯示,長陽科技是一家高分子功能膜高新技術企業,主要産品有反射膜、背板基膜、光學基膜等多種高性能功能膜,産品廣泛應用於液晶顯示、半導體照明、新能源、半導體柔性電路板等領域。
2016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長陽科技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38037.74萬元、46746.02萬元、69103.99萬元和37541.24萬元;凈利潤分別為2674.4萬元、2532.36萬元、8887.54萬元和5703.07萬元。
長陽科技業績的增長離不開南韓三星。中國網財經記者注意到,南韓三星成為長陽科技客戶後,大大增加了公司功能膜片材的銷售,使得功能膜片材銷售金額從17.16萬元增至2018年的7816.98萬元,銷售收入佔比從0.05%增至11.67%,而該産品的毛利率從74.36%降至23.37%。對此,長陽科技給出的解釋是2017年獲得南韓三星直接供貨認證後,公司功能膜片材供貨量大幅上升,毛利率降低至穩定狀態。
長陽科技的招股書還顯示,公司出口銷售佔比較高,報告期內享受的出口退稅額分別為1032.22萬元、930.37萬元、1452.37萬元和342.96萬元。同期,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分別為755.15萬元、698.05萬元、1074.10萬元和768.67萬元,佔當期凈利潤的比例分別為28.24%、27.57%和12.09%和13.48%,佔當期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的比例分別為7.75%、119.04%、6.55%和9.40%。
長陽科技表示,如果未來國家出口退稅政策調整或出口退稅率下降、政府補助金額發生較大變動,將會其經營成果産生一定影響。
資産負債率遠超行業平均值
2016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長陽科技資産總額分別為100866.25萬元、114896.94萬元、131741.43萬元和130078.01萬元;資産負債總額分別為81911.08萬元、62591.67萬元、70526.17萬元和63156.53萬元;資産負債率分別為81.21%、54.48%、53.53%和48.55%,而同期同行業的平均值分別為25.05%、28.7%、31.96%和33.54%。
同期,長陽科技流動比率分別為0.56、1.65、1.27和1.26;速動比率分別為0.47、1.44、1.31和1.08;利息保障倍數分別為1.63、2.13、5.78和7.27。長陽科技表示,上述三項指標均與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水準相差較大的主要原因是:一、同行業公司均為國內上市公司,融資渠道及資本實力均顯著強于本公司,而公司融資渠道相對單一,主要通過債務融資方式滿足資金需求。二、同行業上市公司在業務構成、産品結構及應用領域、業務規模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異,使得同行業上市公司之間在上述指標方面差異較大。三、裕興股份的各項指標極大地提升了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平均水準。
不光負債率高,長陽科技的財務費用率也高於同行。2016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公司財務費用分別為3102.44萬元、2761.84萬元、1939.46萬元和1064.19萬元;財務費用率分別為8.16、5.91、2.81和2.83,而同期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值分別為0.13、0.12、0.37和1.34。對此,長陽科技指出,公司為非上市公司,生産經營所需資金除來自於自身積累外,主要依靠銀行借款,因此,財務費用率總體普遍高於同行業上市公司。
據了解,2016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長陽科技長期借款餘額分別為14645.82萬元、27845.82萬元、15245.82萬元和7945.82萬元;利息費用為3094.03萬元、2523.64萬元、2113.65萬元和1052.65萬元。
此外,長陽科技還面臨資産被大量抵押和質押帶來的持續經營能力風險。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被抵押的固定資産賬面價值為47614.14萬元,佔固定資産賬面價值82.56%,被抵押的無形資産賬面價值為8111.20萬元,佔無形資産賬面價值93.44%,被質押的應收賬款賬面價值為3092.63萬元,佔應收賬款賬面價值12.97%。
長陽科技指出,公司上述被抵押和質押的資産主要是土地、廠房、機器設備和應收賬款,是公司生産經營必不可少的資産。若公司不能及時、足額償還上述到期債務,將面臨銀行等抵押權人依法對資産進行限制或處置的風險,此外,若公司不能妥善、合理安排資金,將面臨因償還上述債務導致公司流動性不足風險,上述情況會對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帶來不利影響。
研發費用率低於行業均值
與同行業相比,長陽科技還有一個指標的表現略顯落後,即研發費用率。招股書顯示,2016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長陽科技研發費用分別為1045.32萬元、2157.76萬元、2737.43萬元和1361.4萬元,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75、4.62、3.96和3.63%,而同行的研發費用率均值分別為5.22%、5.96%、5.64%和5.31%。
對此,長陽科技解釋稱,公司為非上市公司,創立時間短、資金實力有限,有限的資金需要兼顧研發和生産的平衡。未來隨著公司盈利能力的大幅提升,公司將不斷增加研發投入,公司的研發費用率將大幅上升,達到並超過同行業上市公司水準。
北京商報在報道中指出,長陽科技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佔最近三年累計營業收入的比例僅為3.8%。而科創板對上市企業在研發投入上明確規定了財務指標,其中包括“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佔最近三年累計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於15%”。不難看出,長陽科技當前的研發投入佔比距離15%相差較遠。對此,長陽科技表示“公司作為非上市的新材料生産型企業,在資金較為有限的情況下需要兼顧技術研發和生産經營的平衡。”
除了研發費用率低以外,長陽科技還存在專利涉訴風險。
據披露,2017年5月和8月,日本東麗以公司侵犯了其擁有ZL201180005983.2號發明專利權和ZL200580038463.6號發明專利權為由,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公司停止侵犯其發明專利權的行為,並支付侵權賠償金550萬元和2060萬元。
雖然,在國家智慧財産權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發明專利權”無效後,深圳中院駁回日本東麗的起訴,但隨後,日本東麗方面因不服國家智慧財産權專利復審委員會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又向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提起訴訟,將國家智慧財産權專利復審委員會告上法庭,公司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2019年6月13日,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已經駁回日本東麗關於撤銷國家智慧財産權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第34983號無效宣告審查決定的訴訟請求;7月3日,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出具了(2018)京73行初3835號《行政判決書》,判決撤銷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第34623號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並要求重新作出決定。國家智慧財産權局不服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作出的判決,已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公司作為原審第三人也已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長陽科技指出,若公司關於ZL201180005983.2號專利敗訴,根據日本東麗2017年5月20日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的關於ZL201180005983.2號專利民事起訴狀,日本東麗提出侵權賠償金以及其他費用共計550萬元,該賠償金額佔公司2018年度銷售收入的比例為0.80%。同時,按2019年上半年公司銷售DJX300P産品産生的收入、毛利情況預計,若公司因敗訴而停止生産、銷售涉訴産品將減少當年的收入和毛利金額分別為1496.28萬元和746.74萬元。
二股東代持被上交所問詢
長陽科技備受業內關注的,還有其股東代持情況。6月21日,上交所網站披露了長陽科技首輪問詢函回復,股東代持成為上交所關注的重點,7月29日披露的第二輪迴復顯示,上交所再次對該問題進行了問詢。上交所要求長陽科技説明,公司第二大股東陶春風在2017年8月起開始直接持有發行人股份的情況下,繼續設置股份代持的原因;陶春風、黃歆元、蔣林波三人是否存在關聯關係,黃歆元、蔣林波代陶春風受讓取得發行人股份時,陶春風與出讓方是否存在關聯關係,結合受讓價格説明是否存在利益輸送。
長陽科技回復表示,2017年6月份以前,陶春風通過長陽控股間接持有公司股份。此後陶春風計劃通過受讓長陽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形式實現自然人直接持股,考慮到其個人實際控制或擁有公司較多,不願意其個人名下直接持有較多的公司股份。因此,在2017年6月至11月期間,陶春風先後通過其控制的寧波立德騰達燃料能源有限公司、寧波利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公司員工的賬戶轉賬給蔣林波和黃歆元,由上述二人代陶春風通過新三板交易系統購入公司股票,合計股份數為1700萬股,所受讓的股份來源於陶春風及其一致行動人所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蔣林波係陶春風外甥女的配偶,並在陶春風控制的寧波長鴻任職,除上述情形外,陶春風、黃歆元、蔣林波三人不存在其他關聯關係。出讓方為陶春風及其一致行動人控制的企業,與陶春風存在關聯關係。
黃歆元、蔣林波代陶春風受讓公司股份的轉讓均價分別為6.58元/股和7.44元/股,係參照公司最近一次增資的價格(6.80元/股)以及同期公司股票的成交價格,因此,不存在利益輸送的情形。
今年年1月1日,陶春風將委託黃歆元、蔣林波代持的股份進行了還原,消除了股份代持情形。
此外,長陽科技股權的頻繁轉讓也被上交所問詢。2010年11月,發起人長陽控股全資設立長陽科技前身長陽有限,2016年1月及2017年8月至12月期間,長陽控股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退出。報告期內,長陽科技控股股東金亞東進行多次股權轉讓。上交所要求公司就此事説明原因。
長陽科技回復稱,報告期內,公司控股股東金亞東進行了多次股權轉讓,主要原因是:除對公司的投資外,金亞東未投資或擁有其他開展實質運營的經營實體。金亞東自2010年創立長陽有限後,為改善公司經營狀況,將主要精力投入到公司的生産運營和技術創新中,全面負責發行人的採購、生産、銷售、技術研發等工作。隨著公司新産品的不斷研發成功、生産工藝趨於穩定成熟,公司生産經營逐漸好轉並進入良性運轉。在此期間,金亞東除從公司獲取薪酬外無其他資金和收入來源,為滿足其改善家庭生活及對外投資的資金需求,金亞東轉讓了部分公司股權。
(責任編輯:胡靖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