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縮略圖

分享到:
連結已複製
首頁> 中國教育>

“執戒”有據,“撐腰”有力,“協同”有方

2025-08-18 15:58

來源:中國網教育

分享到:
連結已複製
字體: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弘揚教育家精神加強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維護教師教育懲戒權,支援教師積極管教”。但是從實踐層面看,由於懲戒標準模糊、尺度難把握,許多教師深陷“該不該管、如何管、管到什麼程度”的困惑。在政策邊界不清、家長訴求多元、社會輿論關注等多重壓力下,教師們往往在維護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發展、提升教學品質和規避自身風險之間疲於奔命,甚至陷入“管則憂心,不管則失職”的困境。為此,“學生行為失范如何有效管理”以及“教育懲戒權如何規範落地”成為亟待解決的社會關切。

近日,四川省教育廳出臺了《四川省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作為全國首部省級層面的教育懲戒專門細則,其五章三十條內容,首次系統構建了從“該不該管”到“怎麼管”再到“如何保障”的完整閉環,為基層學校和教師提供了清晰、可操作的“操作手冊”。我們深刻認識到,明確教育懲戒的方式和邊界,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實現課堂教學提質增效、幫助學生全面發展、保障教師依法履職盡責的重要抓手。基層學校、教師和廣大教育工作者需深刻領會《細則》出臺的豐富內涵、精髓要義和實踐要求,主動作為、勇擔使命,奮力譜寫教育高品質發展的全新篇章。

教師執“戒”:敢管有據、善管有度、嚴管有愛

《細則》指出,“教師應當遵循教育規律,依法履行職責,通過積極管教和教育懲戒的實施,及時糾正學生錯誤言行,培養學生的規則意識、責任意識”,同時對教育懲戒的適用情景、懲戒方式、懲戒力度、實施邊界等進行了明確規定,為打破實踐中“不敢管”“不善管”的窘境提供了導向指引和破題支撐。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應該勇於亮劍,對於學生在日常教育教學活動中出現的擾亂秩序、危害安全、欺淩失范等行為,要堅決予以制止,決不能放任自流、不管不問,更不能以“他又不是我的孩子,管不了”“他只是調皮了些而已,要多包容”等藉口推卸責任。更需精於運用,積極參加業務培訓,主動加強學習,精準把握《細則》內涵及懲戒尺度、程式。要根據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做到懲戒方式的分層實施(如批評、訓誡、專門教育、承擔公益任務、停課停學等),提升教育管理專業性與有效性。同時,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必須樹牢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絕對禁止體罰或變相體罰、連帶連坐、侮辱學生人格或基於成績、喜好的不當懲戒,要始終牢記“懲戒不是目的,成長才是終點”。教育是細水長流的事業,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唯有將過程性關懷融入日常,做實教學細節、傳遞教育溫度,方能以“潤物無聲”的持續引導,真正成為學生健康成長的引路人。

官方撐“腰”:制度築基、程式護航、保障兜底

《細則》從教育懲戒保障、救濟及校規校紀制定等關鍵環節,對學校和主管部門提出了清晰要求。我們深知,讓教師放下顧慮、規範履職,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必須成為其堅實後盾和依法維權的“娘家人”。面對新出臺的《細則》,學校應做到制度規範化。要綜合考量學校所在地區教育發展水準、具體學生的家庭結構、不同階段學生的可接受程度和教師實施懲戒措施的可操作性等影響因素,同時,學校要通過教代會、家長會、班級家長群等資訊渠道,廣泛徵求意見並及時研究完善,確保相關措施合理、合法、合規且確實有利於學生不良品行的改變。應做到執行程式化。教育懲戒權不是也不能成為教師體罰學生、宣泄情緒的藉口託詞!學校要嚴格規範教育懲戒的實施程式,需明確“何種失范行為對應何種懲戒措施”,決不能出現“無錯亂罰”“小錯大罰”的現象。鼓勵並支援有條件學校組建由校領導、教師、家長、學生、法律/心理專家等多方代表參與的委員會,負責審核較重及以上懲戒決定、受理申訴、監督執行,確保公平公正,防止權力濫用。應做到保障系統化。學校要善用法治副校長等資源提升教師依法履職能力,對教師為開展正常教育教學活動而採取的必要懲戒措施要理直氣壯予以支援和鼓勵,對“攻擊辱師”、惡意“校鬧”等行為要做到“零容忍”。教師無過錯的,不得因實施合理懲戒而給予其處分或者其他不利處理。應落實申訴救濟機制,學校要及時公佈申訴、救濟的受理範圍、處理程式、監督渠道等,對學生及家長的申訴申請要及時受理、認真核實、按期回復,對懲戒措施進行綜合評判,並依法依規作出“維持”“變更”或“撤銷”的決定。同時,要採取合理方式做好相關政策的宣傳工作,爭取社會和家長層面的廣泛支援。教育主管部門作為教育懲戒權的監督指導單位,應嚴格備案監督,對於學校未按要求進行學期末報備、工作開展變形異化、權力濫用亂用的要堅決制止、責令改正並嚴肅處理。應強化底線意識,做到常態化通過中心組學習(擴大)會、黨委(黨組)專題會、教學常規督導檢查、專項檢查等反覆強調懲戒規範與紀律紅線,確保各基層學校、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做到“不觸紅線、不越底線、不碰高壓線”。應做實效果評估,對懲戒措施的效果開展定期評估,對優秀經驗做法要形成可供借鑒的模式並加以推廣,對效果不佳的要及時予以指導調整,切實做好“教育懲戒‘後半篇文章’”。

家長協“同”:履職盡責、提升素養、理性維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明確了家校社協同育人的方向,《細則》也清晰界定了家長的權利義務。作為學生家長,需要配合教師、學校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教,對校方依法依規開展的批評教育和採取必要懲戒措施要予以支援理解,並主動幫助孩子認識和改正錯誤,糾正不良行為習慣,堅決摒棄“無條件護短”的錯誤觀念。更應做好“內修”功課,提升履行對子女的教育能力,力爭做到針對不同年齡階段子女的身心發展規律,科學開展家庭教育,成為“家-校-社-政”四位一體育人模式的積極推動者。同時,堅持合理表達訴求,對學校、教師採取的懲戒措施存有異議或認為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應當與學校、老師積極開展平等協商和溝通交流,聽取校方意見的同時,理性表達自己觀點看法,也可以通過教育懲戒執行委員會或其他合法合規的途徑進行權利救濟,決不能採取干擾正常教學治學、攻擊他人、攻擊學校、造謠滋事等極端手段,為學生成長樹立良好榜樣。

《四川省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實施細則(試行)》的出臺,是全國規範教育懲戒權落地的關鍵一步和省級樣板。它不僅僅是一份文件,更是一套聚焦實操、權責清晰、保障有力的“工具箱”。其核心價值在於:通過“清單化”明邊界,“層級化”定尺度,“機制化”強保障,“協同化”聚合力,切實破解教師不敢管、不善管、學校怕擔責、家長易衝突的難題,真正讓教育的“戒尺”執之有力、用之有度、托之有底,為構建健康的教育生態奠定堅實法治基礎。其落地效果,關鍵在於基層能否將這份“操作手冊”用足、用好、用規範。(來源:宜賓市翠屏區教育和體育局 余智源 廖思穎)

【責任編輯:閆景臻】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