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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在法治軌道上合力建立家校社協同育人“教聯體”

2024-12-10 08:49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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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等十七部門聯合印發《家校社協同育人“教聯體”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要推動各地全面建立家校社協同育人“教聯體”,確保政府統籌、部門協作、學校主導、家庭盡責、社會參與的協同育人工作機制更加完善,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更加濃厚。力爭到2025年,50%的縣建立“教聯體”,到2027年,所有縣全面建立“教聯體”。

在具體落實方面,《方案》對政府、相關部門、學校、家庭、街道社區、社會資源單位等主體的職責任務作了明確規定。

多個部門相關負責人和專家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家庭教育促進法等法律中,對相關主體的職責任務作了明確規定。因此,與學生健康成長、安全管護等育人責任有關的各類主體應當依法承擔職責,在法治軌道上合力推動建立家校社協同育人“教聯體”,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監測數據顯示,2022年我國兒童青少年總體近視率為51.9%;2020年《中國居民營養與慢性病狀況報告》顯示,6歲至17歲學生超重肥胖率為19%;2019年全國學生常見病和健康影響因素監測與干預數據顯示,中小學生脊柱彎曲異常檢出率為2.8%,脊柱彎曲異常患病率在初中、高中階段增長更快;《2022年青少年心理健康狀況調查報告》顯示,約14.8%的青少年存在不同程度的抑鬱風險……

近年來的相關數據顯示,當前中小學生“小眼鏡”“小胖墩”、脊柱側彎、心理健康等問題仍較為突出。

國家疾控局今年4月發佈的《學生常見病多病共防技術指南》指出,近視、超重肥胖、脊柱彎曲異常、傳染病、齲齒、心理健康問題等,是當前在學生群體中經常發生、患病較高的疾病或健康問題。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表示,解決中小學生“小眼鏡”“小胖墩”、脊柱側彎、心理健康等問題,為少年兒童身心健康成長創造有利條件,需要學校家庭社會同向同行、協同發力。以“教聯體”為載體的協同育人機制,正是破解當前突出問題的重要舉措。

《方案》提出,“教聯體”是以中小學生健康快樂成長為目標、以學校為圓心、以區域為主體、以資源為紐帶,促進家校社有效協同的一種工作方式。

“一方面,要以學校為圓心,家庭、政府有關部門、社會資源單位的協調聯動,都要配合學校來完成教育和保障工作。另一方面,相關主體要在實踐育人、醫教互促、體教互融、家校互動、社教同頻、警校同步上加強協同配合,提供全方位條件保障。只有這樣,才能更加有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中國政法大學未成年人事務治理與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寧寧説。

解決學生成長問題

在解決當前中小學生“小眼鏡”“小胖墩”、脊柱側彎、心理健康等問題方面,“教聯體”被寄予厚望。

全國人大代表、重慶謝家灣學校黨委書記劉希婭認為,通過完善學生心理健康問題家校社責任分擔機制、加強未成年人心理諮詢行業監管、建立中小學生心理援助熱線、構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家校醫社”聯動服務機制等舉措,可以有力推動全社會共同關注、共同努力,為孩子們身心健康成長創造更好的環境氛圍。

全國政協委員、遼寧省阜新市第二人民醫院(婦産醫院)院長張麗麗在調研時了解到,課間活動時間難以保障和課餘運動時間縮短是造成肥胖兒童增多的重要原因,“針對當前青少年健康現狀,應該加強頂層設計,構建政府主導,集家庭、學校、社會于一體的青少年健康服務體系,增加學生體育鍛鍊時間,合理安排提供興趣愛好班,增強青少年體質”。

“校園安全治理,關係著學生身心健康、家長情感、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社會輿論導向。學校、家庭、公安、社會資源單位等多方主體聯動聯調,推動形成校園矛盾調解‘教聯體’,能夠進一步完善校園矛盾調解機制,合力保障校園和社會安全。”北京師範大學中國社會管理研究院副院長朱瑞舉例説。

相關主體各司其職

為進一步調動部門資源,協同社會力量,《方案》明確了教育、宣傳、公安、網信、衛生健康、民政、文化和旅遊、文物、科技、科協、住房城鄉建設、消防、市場監管、婦聯、共青團、關工委等部門的具體職責。

比如,《方案》要求,共青團組織負責加強學校共青團、少先隊組織和屬地街道、社區團隊組織的聯動。對此,團中央維護青少年權益部負責同志表示,要堅持聚焦主責主業,找準共青團能為、可為、善為的領域,聚焦思想引領、政策倡導、關心服務、權益維護等領域開展工作。“在權益維護領域,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共青團、少先隊組織要敢於作為、善於作為,切實維護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此外,《方案》還對家庭、街道社區、社會資源單位等主體的職責任務作了明確規定。

比如,在家庭教育方面,《方案》明確,家長要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要培育積極健康的家庭文化,樹立科學的教育理念。要主動協同學校教育。要帶領或支援子女開展體育鍛鍊、家務勞動、戶外活動和參觀遊覽。

苑寧寧表示,《方案》在家庭層面作出的規定,也是家庭教育促進法的要求。“家庭教育促進法的一大亮點,就是改變家庭只是學生課堂的延伸、家長只是學校老師助理的狀況,彰顯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將家庭教育從學校教育的附庸地位解放出來,真正實現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可以在社區建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中心,邀請退休的、在職的教師到這裡提供專業指導,家長在家庭教育中有什麼問題和困惑,可以到這裡來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這種協同社會力量促進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的做法,也是《方案》明確的方向。”劉希婭説。

【責任編輯:曾瑞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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