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進一步規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
本報訊(記者 曹曦)日前,黑龍江省教育廳等十三部門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規範管理的實施意見》。
《意見》對各地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標準提出具體要求。在培訓場所條件方面,必須符合國家關於消防、住建、環保、衛生、食品經營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在師資條件方面,所聘從事培訓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文化藝術、體育、科技等相應類別的職業(專業)能力(具體由省級以上主管部門明確)或具有相應類別的教師資格證,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在崗教師(含民辦中小學在職在崗教師),聘用外籍人員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在運營條件方面,必須有規範的章程和相應的管理制度。
《意見》指出,各地要建立健全非學科類培訓市場監測體系,重點加強對文化藝術、體育、科技及中小學生廣泛參與的其他非學科類培訓收費的監測。鼓勵培訓機構採取預收費方式,預收費應全額納入監管範圍。各地根據工作需要,採取銀行託管、風險保證金的方式,對培訓機構預收費進行風險管控。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不得超過5000元。
《中國教育報》2024年11月20日 第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