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幼兒園托班招收範圍利於緩解“帶娃難”
11月4日,學前教育法草案三次審議稿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為解決托育難的問題,擴大幼兒園托班招收兒童的範圍,草案三審稿作出相應修改。此前,草案二審稿規定,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招收二周歲以上三周歲以下的兒童,提供托育服務。為推進托幼一體化發展,合理利用幼兒園資源,增加托育服務供給,滿足嬰幼兒家庭送托需求,解決托育難的問題,針對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地方和社會公眾的建議,草案三審稿刪去“二周歲以上”。
學前教育法草案三審稿有不少新增內容,比如規定幼兒園等單位和個人收集、使用、提供、公開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理學前兒童個人資訊,應當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同意。保護個人資訊“從娃娃抓起”,這一內容切中了當下個人資訊易遭洩露的時弊。
民眾關注度更高的一點是,草案擬擴大幼兒園托班招收兒童範圍,意味著將來二周歲以下的幼兒也可以進入幼兒園了。“娃滿兩歲就好帶了”是很多父母的經驗之談,因此,比“入園難”更難的是“入托難”。不僅是當前的托育機構少之又少,而且孩子越小,照護難度越大,因此很多家庭不得不請家裏的老人或者找保姆帶娃。“帶娃難”成為很多家庭的困擾,甚至影響到民眾的生育意願。幼兒園招生取消“二周歲以上”這個年齡限制之後,家庭面臨的這道難題有望得到緩解。
此外,這條新規也便於集中利用幼托資源,對於幼兒園的發展大有好處。由於生育率下降,現在一些幼兒園的生源流失嚴重,有些幼兒園不得不縮減規模甚至關停。擴大幼兒園招收範圍,幼兒園的生源就會相應增加。並且,幼兒園已具備相應的能力和條件,擴大招生與服務範圍相對容易,而且還能讓現有資源發揮更大效應。與其新建託兒所等托育機構,不如讓幼兒園開設托班並擴大招收範圍。
但也要看到,這條新規對幼兒園的能力與服務水準是一次考驗。幼兒園師資力量不足現象一直存在,擴大招收範圍勢必進一步加劇人才緊缺。人手不足容易導致幼師隊伍魚龍混雜,進而影響到辦園品質。擴大招收兒童範圍之後,尤其需要加大對幼兒園的監管力度,幼兒園也要自覺強化能力與品質建設,防範健康與安全風險。
幼兒托育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利益,關係到孩子的健康成長。這方面的任何微小變化,都牽動著每位父母的心。擴大幼兒園托班招收範圍利於緩解“帶娃難”,這一改變會贏得社會的廣泛好評。但要想將這件好事辦好,社會仍要持續作出努力,在幼託人才培養、硬體設施建設、提升服務水準、優化監管等方面,都應該有更高要求和更大作為。(唐傳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