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報!多名大學生違約,記入檔案!
中新網北京9月27日電(李京統)近日,廣東省河源市龍川縣、湛江市雷州市、清遠市連南縣、揭陽市惠來縣、肇慶市德慶縣、潮州市潮安區,福建省莆田市等多地通報了公費師範生違約情況。
通報:有人剛畢業即違約
上述地方近日通報的違約人員中,有多人為研究生學歷。如廣東河源龍川縣的違約人員,是華南師範大學學科教學(化學)專業研究生畢業;廣東肇慶德慶縣違約人員是華南師範大學學科教學(生物)專業研究生畢業;廣東潮州市潮安區違約人員是華南師範大學學科教學(思政)專業研究生畢業。
在違約人員中,有多人已經工作了一至兩年。如廣東雷州市的兩名違約人員均于2022年畢業,已在雷州一中高中部履約2年。
也有違約人員是今年剛畢業的學生。如今年9月24日,廣東省清遠市連南縣通報的3名違約人員均為今年6月份畢業,三人分別畢業于嶺南師範學院小學教育專業、廣東技術師範大學美術專業、廣東第二師範學院音樂專業,違約原因顯示均為“個人原因”。
政策:免學費、住宿費等,畢業入編
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是在2018年由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調整而來。按照《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國家公費師範生享受“兩免一補”公費培養,以及畢業後安排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就業並保證入編入崗等優惠政策。同時,《辦法》還明確公費師範生畢業後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任教,並承諾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公費師範生,應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至少1年。
此外,今年6月消息,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本研銜接師範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提出,從2024年起,國家在六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實施本研銜接師範生公費教育(本科4年,教育碩士研究生2年),支援符合條件的公費師範生免試攻讀本校全日制教育碩士研究生再履約任教。
除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公費教育外,各地也根據實際情況有省級師範生公費教育或公費定向培養中小學教師等。
如在2020年4月,廣東省教育廳等4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的實施辦法》。其中明確,公費定向培養對象在培養院校基本修業期內免除學費、住宿費、軍訓服裝費、教材資料費和實習實踐費以及發放生活補助費等,其中生活補助費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按照一年10個月按月發放。
同時規定了相關義務:承諾在校學習不轉學、不轉專業,且保證畢業後服從計劃來源地安排,到定向範圍學校(含村小、教學點)任教不少於6年。
違約:賠償違約金,記入人事檔案
如果公費師範生出現違約行為,會有什麼後果?
《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中規定,公費師範生要嚴格履行協議,未按協議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的,須退還已享受的公費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違約退繳資金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收繳、管理、使用,要專款專用,主要用於公費師範生人事招聘、履約管理、表彰獎勵等相關工作。
此外,《實施辦法》還規定,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公費師範生履約動態跟蹤管理機制,建立公費師範生誠信檔案。
一些地方發佈的實施辦法中則對違約金的具體數額等做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
廣東省印發的《關於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的實施辦法》中明確,對服務期內未能履行協議規定的,各地負責按照規定追繳公費定向培養對象退還所享受的培養經費,並按照培養經費總額的30%收繳其違約金,超過1個月繳納時限的須每天按照應繳交費用1‰的比例加收其逾期付款違約金。各地收繳的違約退繳資金按照“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原則,專項用於支援和補助地方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
同時規定,其違約行為應記入人事檔案和社會信用體系,並予以公佈。
福建省莆田市教育局網站2023年發佈的多份公費師範生違約處理決定書中,則計算出了具體數額。如其中一位陜西師範大學的公費師範生,大學3年所享受的公費教育費用合計為6.9萬元,違約金為2.07萬元,需退還費用合計為8.97萬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