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反映職稱評審遭遇不公?官方:不存在“雙標”問題
中新網8月14日電 據山西省呂梁市教育局微信公眾號消息,呂梁市教育局發佈關於呂梁一中某教師網路反映職稱評審問題的情況通報稱,8月6日以來,呂梁一中田老師多次通過微信朋友圈、個人抖音號等自媒體平臺反映自己在職稱評審中遭遇不公的問題,引發社會關注。針對網路反映問題,呂梁市教育局高度重視,組織紀檢、人事等相關人員成立調查組,立即進行調查核實。現將調查情況通報如下:
經查,田老師于2014年7月被聘為資訊技術專業中小學一級教師職務,2024年7月申報資訊技術專業中小學副高級教師職稱。針對田老師反映的學校存在“別人表彰獎勵累計加分,自己表彰獎勵取最高分”的“雙標”問題,調查組組織專家,對田老師提供的相關資料重新進行認定。
經專家組鑒定,田老師提供的兩份榮譽表彰資料,一份是由呂梁市鳳山高級中學(田老師原所在的民辦學校)頒發的2013—2014學年“優秀教師”證書。依據《呂梁市中小學教師系列及基層中小學教師系列中高級職稱評審工作安排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及學校教師職稱評審表彰獎勵量化賦分標準,應賦分1.5分,實賦分1.5分;另一份是由市教育局頒發的2023年度“呂梁市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先進個人”證書。依據《意見》附件1《呂梁市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指導條件》第四項第十一條“有關表彰問題”中“其他受到教育行政部門或其他業務主管部門教育教學工作表彰的,相應降低一個級別使用”和“對於個別專業性較強的專業,由業務主管行政部門進行的表彰,評委會可根據其規範程度予以認定”之規定,其表彰內容與本人申報專業不符,學校職稱評審委員會酌情賦分0.5分。田老師兩項表彰累計得分2分,不存在“別人表彰獎勵累計加分,自己表彰獎勵取最高分”的“雙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