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App未成年人模式形同虛設 專家:加快制定實施網際網路未成年人模式建設指南
“一些瀏覽器有大量暴力色情資訊還不能設置青少年模式”“明明開了青少年模式,孩子還是能進行遊戲充值”“App裏有不適合孩子看的內容,但開了未成年人模式,一些有用的內容也看不了了”……
時值暑期,不少家長都在為孩子使用各類手機App出現問題而發愁。《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要求,網路遊戲平臺等網路服務提供者應當針對不同年齡階段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的特點,設置未成年人模式。青少年模式是未成年人模式的前身,是防止未成年人網路沉迷、接觸不良網路資訊的“防火牆”。目前大多數平臺仍沿用“青少年模式”叫法。
然而,《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一些未成年人可能接觸到的App並未設置青少年模式;有的平臺雖設置有青少年模式,但實際操作中,未成年人卻能輕易繞過限制進行遊戲、充值;還有部分網路産品和服務提供者為獲取經濟利益,想方設法架空青少年模式。此外,一些App打開青少年模式後,畫風過於低幼也為不少家長所詬病。
在受訪專家看來,網路服務提供者,尤其是未成年人容易接觸的平臺,設置未成年人模式是很有必要的,但現階段對於未成年人模式的監管懲治體系還須完善。針對未成年人模式實踐中存在的問題,一方面亟須加快《移動網際網路未成年人模式建設指南》的制定實施,明確網路平臺應當向不同年齡段青少年提供怎樣的內容;另一方面,職能部門也需進一步加強對重點領域的監管,加大對違規企業的懲治力度,以倒逼平臺優化和落實未成年人模式。
平臺未設青少年模式
推送內容“少兒不宜”
“禦姐日常vlog(視頻日誌)”“古代男子為何喜歡娶十三四歲的少女,是什麼原因”……
近日,湖北的于女士發現某瀏覽器App首頁推薦的內容中時常帶有暴力色情資訊,對此她感到很苦惱。“我平時不怎麼用瀏覽器,下載該App主要是用來給孩子查資料,平時都是孩子自己操作,可是一打開App就是這些畫面,實在不適合給孩子使用。”
于女士覺得App推送給用戶的內容不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於是在社交平臺發帖求助。有熱心網友回復于女士,該平臺可以設置“伴學模式”,相當於其他App的青少年模式,可以避免讓孩子接收到一些不合適的資訊。于女士按照網友的提示進行了操作,卻發現該App目前已經取消了“伴學模式”,也無法設置未成年人模式。
于女士怕孩子亂看App推薦的內容,只能在孩子查資料時守在旁邊進行引導,她感嘆:“這樣真是太不方便了,要是App能設置未成年人模式就好了。”
四川的何女士有同樣遭遇。她告訴記者,女兒涵涵經常會用該瀏覽器搜索一些學習上的內容。有一段時間,何女士發現女兒用手機的時間較之前明顯變長了,她覺得不對勁:“什麼學習上的問題要查那麼久?”
何女士詢問女兒後得知,涵涵經常被該App首頁推薦的視頻和小説吸引,看著看著就忘記了時間。最讓何女士生氣的是,該App中有很多少兒不宜的內容,甚至還有黃色小説。對於App提供的“伴學模式”,何女士直言:“以前是可以切換成‘伴學模式’,但其實作用不大。退出App再重新進入就會自動切換回平常的模式,並且也不需要家長提前設置密碼,孩子直接點擊退出就行。”
在何女士提供的截圖中,記者注意到頁面右上角有一個很明顯的“退出”圖標,只要點擊就可以恢復正常模式。
何女士告訴記者,大概去年,她發現該App直接取消了“伴學模式”,首頁又出現了很多不適合孩子看的內容,導致她再也不敢讓涵涵繼續使用該App。
開啟模式後內容受限
開還是不開成了難題
記者調查發現,除部分App未設置未成年人模式外,還有一些可選擇未成年人模式的App,在實際使用時存在無法滿足未成年人使用需求的問題。
天津市民尤女士的兒子翔翔馬上要上小學五年級了,平時會通過某款有聲閱讀App聽一些英語短文或歷史相關的講解內容。但尤女士發現該App首頁的直播板塊總是會出現一些不適宜兒童看的內容,有的是一些恐怖氛圍的背景,也有一些以“夜色撩人”命名的擦邊直播。尤女士覺得這些內容不適合讓孩子接觸,就在App中打開了青少年模式,但在青少年模式下,App中可收聽的內容資源非常有限,並且賬號歷史記錄中的“小學英語”“水滸傳”等內容也都無法收聽了。
記者根據尤女士提供的資訊下載了該有聲閱讀App,在該App中有兒童模式和青少年模式兩種為未成年人提供的模式,其中點擊兒童模式需另外下載一個新App。而在青少年模式下,平臺提供的大多是一些曆險故事、睡前童話等適合幼兒收聽的內容,知識性內容非常少見,不少使用過的家長都表示這類內容更適合低幼兒童,很難滿足小學高年級乃至初高中生獲取知識的需求。
存在類似情況的還有某視頻App,福建的丁女士在社交平台中看到不少網友推薦了該App中的課程,於是下載了該視頻App併為孩子關注了不少老師,還收藏了一些課程視頻讓孩子學習。但是當丁女士打開App的青少年模式後這些內容都無法顯示了,也不能使用搜索功能,只能看到一些平臺篩選的內容。
丁女士告訴記者,網友推薦的老師和課程視頻她看過幾節,內容確實很好也適合孩子學習,但沒想到在青少年模式下都看不了了。可如果不開青少年模式,丁女士並不放心讓孩子使用該App,一來視頻App沒有使用限制孩子很容易沉迷無法好好學習,二來該平台中存在很多不適合讓孩子接觸的內容。丁女士希望App可以調整一下青少年模式的功能,讓孩子可以看到已關注或已收藏的課程內容。
實名認證能輕易避開
充值消費未受到限制
天津市民王先生家孩子今年5歲多,喜歡在社交平臺小程式玩一款名為“××之星”的遊戲。遊戲賬號是用孩子媽媽專門給孩子申請的賬號登錄的,王先生和妻子專門把這個賬號調整為青少年模式。但是讓王先生感到意外的是,他發現孩子通過小程式玩遊戲時,遊戲時間和付款居然都不受限制。
王先生告訴記者,今年5月,孩子媽媽發現賬號餘額不對,一段時間內少了好幾百元,檢查消費記錄後才發現,是孩子進行了遊戲充值。王先生的孩子于4月16日在該遊戲進行了第一次充值,其間陸續有多筆小額充值,由於前期充值數額不大,家長一直未能察覺。直到5月4日,孩子一次性充值648元,才被發現。
“哪怕社交平臺沒有禁止未成年人付款,遊戲平臺也應對此作出限制,怎麼能讓孩子輕易就把錢轉出去了呢?”王先生感到十分不解,他還認為社交平臺在青少年模式下對消費渠道把控不嚴格、不規範,對第三方應用未做審核和限制也存在問題。
除了監管措施不完善外,不少受訪家長告訴記者,一些App雖然設置有青少年模式,但寬鬆的身份識別程式和防逃逸措施使得青少年模式實際上形同虛設。
天津趙女士的孩子今年16歲,今年3月接觸到一款名為“逆××”的遊戲,並在該遊戲中陸續充值近5000元。趙女士發現該遊戲平臺雖然需要實名認證,但是程式並不嚴格,只需輸入家長姓名和身份證號即可認證,無需進行人臉識別,這讓孩子能夠輕易避開青少年模式的限制並進行高額充值。“遊戲平臺如此簡單的實名認證方式就是在給孩子提供可以鑽的漏洞。”
來自河北的林女士近日在第三方投訴平臺反映,某社交平台中未成年人使用自己的資訊居然能通過平臺的實名認證審核,而且不用開青少年模式就能正常使用。“如果孩子的身份資訊能被審核通過,平臺是否應識別到該身份資訊屬於未成年人,並自動啟動青少年模式?”林女士感到困惑。而在林女士手動為孩子打開青少年模式後發現,該App竟然會在觀看40分鐘視頻後自動跳轉回正常模式。
記者搜尋公開資料發現,還有不法商家在設置未成年人模式時玩花樣,甚至將逃避未成年人模式監管做成了生意。例如,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審結的一起網路服務合同糾紛案中,某“連麥”App雖然設置了未成年人模式,但模式開啟後,一直停留在設置界面,無返回、繼續使用等其他選項,只有點擊關閉未成年人模式才能繼續使用。法院認為該App未成年人模式虛假設置,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形同虛設,某科技公司應當為未盡到合理管理義務承擔責任。
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民法院審結的一起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中,某公司運營的“去廣告利器”App,將“青少年模式彈框自動關閉”功能作為“會員尊享特權”,以“限時免費”的方式引導用戶開啟並使用該功能,導致用戶無法通過首頁彈出的顯著彈窗提示使用青少年模式。法院認為其上述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300萬元。
保護青少年合法權益
提供符合需求的內容
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規定,未成年人用戶數量巨大或者對未成年人群體具有顯著影響的網路平臺服務提供者提供未成年人模式或者未成年人專區等,便利未成年人獲取有益身心健康的平臺內産品或者服務。按照條例內容,如果違反前述規定,由網信、新聞出版、電信、公安、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並處10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2023年8月,國家網信辦發佈了《移動網際網路未成年人模式建設指南(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將未成年人網路保護的覆蓋範圍由App擴大到移動智慧終端、應用程式、分發平臺,把青少年模式升級為未成年人模式。
受訪專家表示,在各大App內設置未成年人模式已是大勢所趨。
北京潞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黃艷律師認為,要求App提供未成年人模式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個人資訊權益及人身財産安全、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路、幫助未成年人網路道德意識形成、網路法治觀念培養、網路使用能力建設。一些平臺未成年人模式形同虛設有悖于《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及該模式設立初衷,一方面,相關網路服務提供者應當嚴格落實未成年人模式設置要求,堵住未成年人不規範接觸網路的技術漏洞;另一方面,相關職能部門需要重拳出擊、依法嚴懲。對於未成年人不規範接觸網路的行為,家長作為監護人也需要重視孩子用網安全,切實履行監護職責。
“相關部門應當完善保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的措施,平臺在設置未成年人模式時要以青少年利益最大化作為最高標準。有關部門要強化對各類App的監管,保持對於違法違規行為處罰的效率及高壓態勢,同時也應強化內容審核制度,使平臺即便在不設置未成年人模式的情況下也無法對青少年産生負面影響。”中國傳媒大學文法學部副部長、網路法與智慧財産權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告訴記者,較為理想的未成年人模式首先應該有大量適合青少年成長的內容可供選擇,能夠讓青少年在使用時獲取所需資訊和知識,同時又能對青少年的人生觀、價值觀的形成過程産生一些直接的、正向的影響。由於目前App種類較多,無法對所有App擬定具體的標準,所以在方案的落地上仍需相關部門協同平臺進行細化。
黃艷表示,App未成年人模式應根據不同年齡階段的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在使用時段、防繞過、使用時長、功能設定和資訊或服務內容等方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提供相應的服務。建立強制性更高的未成年人身份識別機制、流程審查更嚴密的未成年人支付驗證機制有助於推進各類App向理想形態發展。
黃艷還提到,要注意一些未成年人模式不符合青少年使用習慣和需求的問題,網路平臺應當向不同年齡段青少年提供符合其年齡和需求的內容,各平臺需遵守相關規定,豐富未成年人模式的呈現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