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贛州實行義務教育學校陽光編班 家長代表全程參與現場監督
本報訊(記者 徐光明 通訊員 陳小兵)日前,江西省贛州市教育局印發《贛州市義務教育學校陽光編班工作指導意見(試行)》,進一步規範中小學辦學行為,維護教育公正公平,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贛州市實行義務教育學校陽光編班,旨在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學校陽光編班長效制度和監督檢查機制,全面實行“陽光編班”,確保生源分配均衡、師資配置均衡,體現教育公平。2024年秋季學期起,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民辦學校)起始年級(小學一年級、初中七年級)一律按本指導意見要求進行陽光編班工作。
贛州義務教育學校陽光編班按制定編班方案、上報審核備案、公開編班方案、規範實施方案、公開編班結果五個流程進行。各地成立由校長擔任組長的陽光編班工作領導小組,對陽光編班方案進行討論、集體決策,科學制定編班方案。經學校集體決策後形成的陽光編班方案需報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備案,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備案後方可實施。各地學校在編班前,要主動公開新生陽光編班方案。各地各校在編班過程中,學校應邀請家長代表全程參與現場監督。
《中國教育報》2024年08月09日第1版 版名: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