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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重機制不能“誤傷”認真的學生

2024-06-19 16:27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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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畢業季。對於在校期間認真學習的大學生而言,憑藉合格的畢業論文取得學位,本是順理成章的事情。然而,在論文評審過程中,一項同樣不可或缺的流程——查重,卻常常讓許多明明獨立認真完成畢業論文的學生備感頭痛。如何優化查重機制,不僅對高校學生的畢業影響重大,也與高等教育事業的人才培養品質息息相關。

所謂查重,就是在學生提交答辯申請後,校方將其畢業論文與現有的論文檢測系統資源庫進行比對,得出與各大論文庫的相似比。當相似比超過一定限度時,即被視為學術不端,無法通過審核、進入答辯環節。理論上,查重機制能有效地打擊抄襲、鼓勵創新。然而,在實踐中,卻不乏用心撰寫論文的學生,被查重搞得苦不堪言。究其原因,一方面在於現行查重機制過於依賴電腦系統,難以結合各學科實際情況,對疑似重復的內容作出具體區分,另一方面也與查重工作目標不明確、流程不合理等因素有關。為了防範抄襲、維護學術規範,查重無疑有其必要性,但要避免其違背自身初衷,還需順應實際情況,作出相應改變。

學生群體對現行查重機制的抱怨,主要可以拆解為金錢浪費、時間損失與學術品質下降3個方面。其中,經濟成本是最直觀的。為了確保論文通過學校審核,許多學生都會先在電商平臺購買查重服務。這類服務無一例外地價格不菲,一篇洋洋灑灑長文的送審代價,大於一篇勉強應付字數的“水文”。不同商家提供的查重結果可能天差地別。筆者所在的專業,亦不乏為萬無一失而重復消費的同學。

即便舍得自掏腰包,學生們還要付出沉重的時間成本。在現行查重機制下,無論是文獻綜述中的標題、引文,還是正文中作為研究對象的公式、古籍、法條、政策、具體事例、專有名詞,但凡前人的研究中存在相似內容,都可能被視為重復。作為文科生,筆者不得不在遞交查重前將文中必要內容逐字修改。此外,筆者的論文文獻綜述中進行的學術對話,亦不得不大量刪減,且前人的諸多觀點,只能用非學術的語言概括,以免用語重復。在論文寫作接近收官、答辯日期臨近的時刻,這些“降重操作”消耗了學生不少時間。

這種形式的“降重”,不僅無法提高論文品質,往往還會消磨論文的學術價值。在多年的探索試錯中,一代代的畢業生總結出了各種“降重秘籍”,比如同義詞替換、語序顛倒、長句改短、短句改長等,其中甚至有“中譯英譯中”這種離譜操作。在此過程中,不乏有人忍痛使其筆下連貫的意脈被破碎化、精妙的議論被庸俗化、簡潔的描述被複雜化。然而,與被認定抄襲的風險相比,這種痛苦總歸要好上一點,於是,這些學生自然只能“兩害相權取其輕”。

任何涉及面廣泛的機制,都很難做到面面俱到、無懈可擊,這完全可以理解。然而,筆者在碩士研究生階段,就已見證了同學們的叫苦連天,也在輿論場上看到了不少針對查重機制的批評,沒想到多年過去,同樣的問題幾乎一點沒變。這也更加凸顯出對查重機製作出梳理、反思和改進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要革除現行查重機制的弊端,首先應當減輕學生的經濟負擔。部分市場提供的查重服務在價格昂貴的同時,權威性也難以保證。若能允許學生使用與學校相同的查重渠道進行預查,並給予一定補貼,不僅能讓學生少走彎路,也有助於其集中精力修改論文,寫出精品。同時,當市面上的查重服務不再供不應求,其價格也會相應地回落到合理範圍之內。

調整論文查重中重復率的判定標準,也很有必要。例如,一篇論文的文獻綜述,反映著作者對現有研究的了解程度,本應在研究範圍內多多益善,卻常因重復率高而被大段割愛;文科論文常常要圍繞大段現成文字作研究,將這些研究對象本身視為重復內容,迫使學生遮遮掩掩、疊床架屋地表達意思,更顯荒謬。因此,對文獻綜述、參考文獻等幾乎必然存在重復語段的章節,高校不妨降低其重復率權重;對不同學科的重復率上限,也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此外,設置申訴復審機制,也有利於使查重機制更加精準。現行的查重機制,將學生的命運都交給電腦系統裁決,固然能保障效率,但也要為機器誤差留出兜底方案。高校有必要保障自認受到“誤傷”的學生的申訴權,並由相關學科專家進行人工復審。(梁博宇)

【責任編輯:曾瑞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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