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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交通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

2024-06-07 12:53

來源:中國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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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學校招生行為,維護良好的招生秩序,為廣大考生提供準確的招生政策、資訊服務,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黃河交通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及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開、公正、嚴格程式、擇優錄取、接受監督”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名稱:黃河交通學院

第五條國標代碼:13498;河南省招生代碼:6226

第六條辦學性質:民辦

第七條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第八條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九條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學歷證書:新生入學註冊後,學校依據培養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在規定期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生要求的,准予畢業並頒發黃河交通學院普通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黃河交通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一條辦學地點: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縣迎賓大道333號(西校區)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縣河朔大道566號(東校區)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黃河交通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是學校常設機構,負責實施學校普通本科及專科的招生、錄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招生計劃和分專業計劃以河南省教育廳下達的為準,學校根據發展規模、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當年招生計劃,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學校根據核準的招生計劃,向社會公佈分專業招生計劃數。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五條學校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確保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第十六條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學校對進檔考生,採用專業志願優先的方式,根據專業計劃數,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先錄第一志願的考生,若第一志願錄取後未完成計劃,再從第二志願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錄取,依次類推,直至完成該專業計劃。對於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將其調劑錄取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同分數考生,則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河南省為外語聽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藝術類考生錄取原則:

學校認可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凡填報我校藝術類專業志願的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和文化課成績均需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文化課成績+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課成績×0.5+專業省統考成績×1.25。同分數考生,綜合分保留兩位小數後仍相同的,則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排序。若生源省份有明確的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若無明確投檔規則,按我校錄取規則投檔。

第十八條對口類專業錄取規則:

學校對進檔考生,採用專業志願優先的方式,根據專業計劃數,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考生分數相同,則依次按照語文、英語(兩科合卷)成績、數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各錄取批次投檔錄取後,未完成的計劃,按照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重新徵集志願。

第二十條各專業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一條所有專業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二條加分照顧政策按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制定的政策執行。

第二十三條各專業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不限,但考生入校後均以英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四條各批次錄取結束後,考生可登錄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指定平臺查詢錄取結果,也可登錄學校招生網頁查詢錄取結果。

第六章 學費和獎助學金

第二十五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時應當按學校規定的繳費方式和時間繳納學費、住宿費。現將學校2024年學費、住宿費標準公佈如下:

1.普通專科專業:學費12900元/生·學年。

2.普通本科專業:文科專業學費15000元/生·學年,理科專業學費16000元/生·學年(我校在申請設置本科工程造價專業時,是按照工科專業方向進行招生培養,授予學位是”工學”學位,故工程造價專業按理科專業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3.對口本科專業:參照普通本科專業學費標準。

4.藝術類專業:學費18000元/生·學年。

5.住宿費:1500元/生·學年(6人間)。

第二十六條獎學金設置:

1.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學生中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的學生,每生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用於獎勵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學生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學生,獎勵金額每生每學年5000元。

3.黃河交通學院“黃河前進”獎學金:由學校出資,為激勵我校學生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而設立,根據成績評定,每生每學年獎學金為1000-2000元。

第二十七條  幫困措施:

1.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平均每生每學年3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均可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

2.黃河交通學院“黃河前進”助學金:由學校出資向品學兼優、經濟困難的在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學生進行物質幫助和精神鼓勵,每生每學年資助800元。

3.勤工助學: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餘時間,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於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

4.國家助學貸款:分為高校國家助學貸款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兩種模式。根據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河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相關政策規定,家庭經濟困難且符合國家助學貸款條件的學生,可通過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或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渠道申請獲得每年不高於16000元的助學貸款。

5.服兵役補償代償:參加服義務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入學、退役複學後可通過學校資助部門申請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及國家助學金等,具體標準依據國家政策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新生本人持錄取通知書、身份證、准考證,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到校報到,對未經同意逾期不報到的已錄取考生,視其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新生入校後,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條學校未委託任何社會仲介機構或個人組織開展招生和錄取工作。凡以學校名義違法違規進行招生錄取活動的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自省教育廳審核備案之日起生效。學校以往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衝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黃河交通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聯繫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zjtu.edu.cn

學校招生網址:http://zs.zjtu.edu.cn/

招生諮詢電話:0391-7666711、7666722、7666733

招生監督電話:0391-7292766(校紀檢監察辦公室)

通訊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縣河朔大道566號

郵遞區號:454950

附:招生專業資訊


【責任編輯:曹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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