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理工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自然情況
1.高校名稱:遼寧理工學院
2.辦學地點及校址:
松山校區:遼寧省錦州市高新技術産業園區昆明街2號
濱海校區:遼寧省錦州市濱海新區金山大街二段3號
松山校區招生專業:電腦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網路工程、智慧科學與技術、電子商務、數字媒體技術、工程造價、物流工程、工程管理、風景園林、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漢語言文學、網路與新媒體、英語、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資訊與計算科學、機械製造及自動化、電腦應用技術、大數據與會計、網路新聞與傳播。
濱海校區招生專業:機械電子工程、汽車服務工程、新能源汽車工程、焊接技術與工程、智慧製造工程、電氣工程與智慧控制、機器人工程、電機電器智慧化。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民辦高校)
4.辦學層次:本科、高職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校園佔地面積395811.7平方米(約合593.4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21.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8.7平方米;生師比19.1:1;專任教師308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佔專任教師的比例為83.4%;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5971.6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83365元;圖書76.4萬冊,生均圖書106.6冊。
住宿條件:2024級新生宿舍有4人間和6人間。
宿舍分配方案:根據各專業學生住宿地點和錄取學生男女生比例,制定具體宿舍分配方案。4人間實行網上預定分配製,6人間實行集中統一分配製。
二、招生計劃安排
1.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結合學校辦學條件、各專業就業情況及符合適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特色學科、重點支援的學科專業,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各專業招生計劃,無預留計劃。
2.外語語種説明: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語種不限。
3.男女生比例要求:各專業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三、專業設置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
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遼寧理工學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達到遼寧理工學院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遼寧理工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專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遼寧理工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五、收費情況
1.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標準
各招生專業學費標準已在“三、專業設置”表中具體列明。根據所在校區及宿舍條件不同,住宿費標準為:
松山校區住宿費標準:3600-5500元/年/生;
濱海校區住宿費標準:4500-5800元/年/生。
2.學費和住宿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照《遼寧省民辦學校退費管理辦法》(遼價發〔2011〕53號)相關規定辦理退費。
3.給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式
(1)獎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生、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年/生、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生;學校設立優秀學生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三等獎學金,創新創業獎學金。
(2)國家助學金。一等助學金4400元/年/生,二等助學金2750元/年/生。
(3)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照國家規定可申請生源地貸款,每人每年可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6000元。
(4)學費減免。根據遼寧省資助工作安排,學校對孤兒大學生實行學宿費減免政策。
(5)綠色通道。對特殊困難、臨時困難家庭學生,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入學。
六、錄取方法
1.投檔比例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和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我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均設為100%。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院校誌願及錄取
學校在遼寧省普通類本科批、體育類本科批、高職(專科)批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方式,在其他省市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規定錄取方式進行錄取。各專業批次設置情況,執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規定的批次設置以及投檔原則。
對實行高考改革的省市,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部門)公佈為準,執行各省有關文件規定。對於採用“3+1+2”選考方式的省市,學校(專業)按物理學科類、歷史學科類分列招生計劃,分別投檔錄取。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在錄取中執行省招考委關於高考加分的規定。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1)普通類專業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不設專業級差;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對於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願。
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在實行“3+1+2”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中,歷史學科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英語、歷史的高考成績,物理學科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英語、物理的高考成績;對於非新高考改革省份,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英語的高考成績,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英語的高考成績。
若考生排序仍相同,將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依據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或相關科目成績等因素進行擇優錄取。
(2)體育類專業
學校體育類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選考物理學科類的考生依次比較體育、數學、語文的高考成績,選考歷史學科類的考生依次比較體育、語文、數學的高考成績。
6.聯繫電話、網址
電話:0416-6086088
傳真:0416-6086077
網址:http://www.lis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