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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理工學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4-05-29 16:24

來源:中國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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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稱 溫州理工學院

二、院校國標碼 13289

三、校址 浙江省溫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金海三道337號

四、層次 本科

五、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溫州理工學院

證書種類: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溫州理工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學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訂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負責貫徹執行相關的招生政策和規則,研究確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一)、學校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佈的招生計劃為準。

(二)、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

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十、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

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或日語。

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十二、錄取規則

(一)、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學校所有專業無英語單科要求。

(三)、學校認同並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四)、學校在浙江省及全國其他公佈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省(市、自治區)的招生錄取中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資訊,執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擇優錄取。

(五)、學校對實行院校平行志願投檔的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原則錄取,專業志願間不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非第一學校誌願(或平行志願)的進檔考生,在計劃未滿專業中根據上述原則錄取。實行院校平行志願投檔的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且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六)、在實行“專業(類)+學校”平行志願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學校普通類專業招生實行專業(類)平行志願,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並執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只要單科成績和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七)、在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願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學校普通類專業招生實行專業組平行志願,考生所填報的專業組志願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並執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原則錄取,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分,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且體檢合格者,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

(八)、學校對設計學類專業、選拔優秀高職高專應屆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簡稱“專升本”)、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單獨考試單獨招生(簡稱“單考單招”)以及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招生錄取,按照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公佈的相關章程規定執行。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物價部門批准的學費標準收費,現行標準為:漢語言文學、英語、法學、工商管理、創業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財務管理、跨境電子商務、數學與應用數學和應用統計學4800元/生/學年;網路與新媒體、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人工智慧、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電子資訊工程、軟體工程、金融科技、新能源汽車工程、安全工程、物聯網工程、土木工程和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5500元/生/學年;電腦科學與技術、機械工程、機器人工程和建築學6300元/生/學年;環境設計、産品設計和視覺傳達設計9000元/生/學年。

住宿費標準:6人間:1200元/生/學年;4人間:1600元/生/學年。

十四、資助政策

學校設有各類獎助學金十五項(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校內助學金、各類優秀學生獎學金和社會獎助學金等),搭建發展性資助平臺,同時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為學生資助對象新生開通入學報到“綠色通道”,多渠道助力學生成長、成才。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申訴舉報電話:0577—86680751。

十六、網址及聯繫電話

招生網:http://zs.wzut.edu.cn

電話:0577-86689999

傳真:0577-86689999

招生諮詢QQ群:18862999(浙江省)、98867999(外省市)

十七、其他須知

學校面向學生實施可申請轉專業政策,學生在校期間共有4次申請轉專業的機會,具體參照《溫州理工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執行。

【責任編輯:曹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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