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學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中原工學院
二、學校地址:中原校區地址:河南省鄭州市中原中路41號。
龍湖校區地址:河南省鄭州市新鄭龍湖淮河路1號。
三、招生層次:本科
四、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五、學校代碼及證書種類
學校代碼:10465(國標代碼)
證書種類:修學期滿,符合畢業條件及相關學位要求,頒發中原工學院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六、學校招生管理機構
中原工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辦公室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組織和實施。中原工學院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監督機構,負責對招生全過程監督檢查。
七、招生計劃
1.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辦學條件,結合近年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人數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佔全國報名總量的比例、優質教育資源享有情況、生源品質和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編制來源計劃。
2.各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八、預留計劃及使用辦法
預留計劃使用的基本原則是:集體決議、順延錄取、公開透明。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九、外語語種要求
1.所有專業錄取不限制外語語種。
2.非語言類專業入學後外語教學語種:中原彼得堡航空學院所有專業的外語教學語種為俄語,學校其他學院各專業的外語教學語種均為英語。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填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十一、加分政策
學校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
十二、錄取規則
(一)普通類專業
1.實行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學校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調閱檔案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2.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平行志願投檔規則,對投檔到我校的考生擇優錄取,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果此排序與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排序規則有衝突,按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則執行。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投檔成績排序後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3.對實行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採用“志願清”的辦法,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當第一志願線上生源不足時,依次錄取下一志願報考的考生。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照投檔成績高低順序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二)特殊類專業
1.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普通批次錄取,執行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只招收有專業志願的考生,畢業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
2.報考藝術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統一考試或聯考(以下簡稱統考)且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過線方可報考。
3.藝術類各專業錄取時使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類別統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若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了各專業投檔排序原則,則按該排序原則擇優錄取;若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未明確投檔排序原則,則對符合條件的進檔考生按照我校綜合分〔綜合分=文化成績×0.5+(專業成績÷專業滿分)×文化滿分×0.5,計算結果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排序後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含小數部分)相同時,依次按文化總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若本規則與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不一致,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為準。
4.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生要求女生身高點160cm,男生身高點170cm。表演專業考生要求女生身高點170cm,男生身高點180cm,有良好的藝術潛質,身體健康,相貌端正,無口吃,無色盲,無色弱,無發音器官疾病。
十三、收費標準
(一)學費標準
1.服裝設計與工程、自動化、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工業設計、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理工類專業學費為5500元/年.生;其餘理工類專業學費為5000元/年.生。智慧財産權專業學費為4840元/年.生;其餘文史類專業學費為4400元/年.生。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學費為8000元/年.生。(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
2.藝術類專業學費為8000元/年.生。(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
3.中原工學院中原彼得堡航空學院(中原工學院與俄羅斯聯邦聖彼得堡國立宇航儀器製造大學共同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軟體工程專業學費暫按現行收費標準執行,如遇政策調整,按最新政策執行。
4.軟體學院學費為12000元/年.生。(豫教財〔2007〕74號)
(二)住宿費標準
1.四人間,1000元/年.生(暫定)。
2.六人間,800元/年.生(暫定)。
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行。
十四、資助政策
學校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河南省各項學生資助政策,構建了涵蓋“綠色通道”、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全鏈條多元化的資助政策體系,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具體資助標準如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5000元;紡織之光獎學金,獎勵標準8000元;學業獎學金,獎勵標準一等獎學金1800元、二等獎學金1200元、三等獎學金800元;校長獎學金,獎勵標準10000元;各類專項獎學金,獎勵標準100-1500元;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一等助學金4400元、二等助學金3300元、三等助學金2200元;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最高額度16000元;勤工助學,薪酬標準原則上不低於每標準工時10元。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按照招生“陽光工程”的統一要求,我校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監督。舉報電話:0371-62506905。
十六、網址及聯繫電話
學校官網:https://www.zut.edu.cn/ 本校招生網:http://zsc.zut.edu.cn/ 諮詢電話:0371-67698700、67698712、67698674(工作日 8:00—12:00,14:00—18:00)。
十七、其他須知
1.大類招生的專業,入學時不分專業,在完成大類基礎教育後,依據學校專業分流管理辦法進行專業分流。
2.報考建築學(五年制)、工業設計專業的考生,入校後需加試徒手畫。
3.錄取到中原彼得堡航空學院、軟體學院的考生不允許跨學院轉專業。
4.新生入校後,學校將依據相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將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5.學校以往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衝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及教育部等相關部門政策衝突,以國家及教育部等相關部門政策為準。
6.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不誠信行為或高考電子檔案中有不誠信記錄的,學校原則上不予錄取。
7.學校不委託任何仲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對於以中原工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仲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