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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肯恩大學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4-05-16 17:41

來源:中國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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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稱

溫州肯恩大學

二、院校國標碼

16405

三、校址

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大學路88號

四、層次

本科

五、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中外合作辦學

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溫州肯恩大學、美國肯恩大學

證書種類:

(一)溫州肯恩大學本科畢業證書(中國教育部監製);

(二)溫州肯恩大學學士學位證書(中國教育部監製);

(三)美國肯恩大學學士學位證書(經中國教育部驗證,與美國肯恩大學本部文憑完全相同)。

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一)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並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二)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學校紀檢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學校面向全國多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佈的招生計劃為準。

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無預留計劃。

十、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

全英文教學。

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所有專業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嚴格執行。

十二、錄取規則

(一)普通類專業考生高考英語單科成績(滿分150分)須達到105分及以上;美術與設計類專業考生高考英語單科成績(滿分150分)須達到90分及以上;上海考生及浙江省“三位一體”考生不受此英語單科成績要求限制。學校所有專業實施全英文教學,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二)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並根據當地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原則上按照招生計劃的1:1確定調檔比例。

(三)學校對實行院校平行志願投檔的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錄取,專業志願間不設級差分,以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參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在實行“專業(類)+學校”平行志願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學校普通類專業招生實行專業(類)平行志願,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並執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只要單科成績和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在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願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學校普通類專業招生實行專業組平行志願,考生所填報的專業組志願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並執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原則錄取,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分,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且體檢合格者,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

(四)如出現某一省份生源良好而另一省份生源不足的情況,溫州肯恩大學將對分省計劃作出調整,將生源不足省份的剩餘名額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份,安排錄取。在按文理分科招生的省份,若所分配計劃招收不足,溫州肯恩大學將會考慮在文理科計劃之間進行名額調劑,安排錄取。根據生源情況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執行。

(五)學校認同並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六)新生錄取不設男女比例限制,往屆生錄取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七)學校美術與設計類專業招生辦法按照《溫州肯恩大學2024年美術與設計類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八)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溫州肯恩大學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九)學校對港及對臺免試招生,對澳保送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學校公佈的相關簡章的規定執行。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學費暫定為75000元/學年(以政府部門審批為準)。學生選修課程超出每學期規定學分範圍將産生額外費用。教材、住宿及其他費用另行收取。

住宿費標準: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3000元/人(四人間高床)或7000-9500元/人(雙人間高床和低床、四人間低床)或9800-14500元/人(單人間,原則上僅面向高年級學生)。

十四、資助政策

為激勵在校生積極參加學習、科研與社會活動,學校還設立各類專項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具體評定標準及獎金額度詳見學校官網的獎學金政策細則。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學校紀檢室、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監督電話:0577-55870046。

十六、網址及聯繫電話

招生辦公室聯繫人:谷老師、吳老師

電話:0577-86000111 傳真:0577-55870099

聯繫地址: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大學路88號溫州肯恩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遞區號:325060

學校網址:www.wku.edu.cn

郵箱:admissions@wku.edu.cn

QQ招生諮詢群:231407342

微信公眾平臺:溫州肯恩大學招生辦

十七、其他須知

(一)入校新生同時在溫州肯恩大學和美國肯恩大學註冊學籍。本科在讀期間,學生可自主申請美國肯恩大學交換生項目,申請成功後可自費前往美國肯恩大學交換學習1至5個學期(具體詳見《溫州肯恩大學學生赴美國肯恩大學交換學習項目實施辦法》)。

(二)為充分尊重學生的興趣與志向,在新生報到後的第一學期內,學校提供自主選擇、二次確定修讀專業的機會。具體詳詢註冊辦公室及各專業所在學院。

(三)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四)本章程由溫州肯恩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原公佈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衝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責任編輯:曹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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