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醫科大學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溫州醫科大學
二、院校國標碼
10343
三、校址
茶山校區:溫州市甌海區茶山街道高教園區;
學院路校區:溫州市鹿城區學院西路268號;
濱海校區:溫州市洞頭區北岙街道海韻大道669號。
護理學、助産學、公共事業管理、市場行銷、健康服務與管理專業全日制本專科新生在濱海校區報到,其他全日制本專科新生在茶山校區報到。
四、層次
☑ 本科 □ 專科
五、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獨立學院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中外合作辦學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溫州醫科大學
證書種類
我校培養的本、專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溫州醫科大學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為負責人,教務處、學生處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並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事務。學校紀檢監察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學校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佈的招生計劃為準。
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無預留計劃。
十、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
學校公共外語課語種為英語。
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色盲、色弱考生不能錄取到臨床醫學、臨床醫學(中外合作辦學)、眼視光醫學、兒科學、口腔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中醫學、預防醫學、精神醫學、放射醫學、基礎醫學、藥學、生物制藥、臨床藥學、中藥學、醫學檢驗技術、衛生檢驗與檢疫、康復治療學、聽力與言語康複學、醫學影像技術、護理學、助産學、眼視光技術等醫學類專業,以及生物醫學工程、應用心理學、生物技術等專業。口腔醫學專業由於學習、就業的特殊性,慣用左手的考生慎重報考;新生入學後三個月內進行體檢復查,對不符合體檢要求者,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錄取規則
(一)學校認同並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投檔錄取政策規定(含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自治區、直轄市)按高考綜合改革方案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選考科目要求;調檔比例根據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確定為1:1進檔的考生,按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專業組內志願不設分數級差;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則參考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同分規定執行。
(三)對全國其餘省份的考生,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當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1.05以內。對進檔的考生,學校專業志願間不設分數級差,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則參考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同分規定執行;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擇優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照“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照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規則擇優錄取。
(四)經浙江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教育廳、人力社保廳、財政廳批准,學校承擔面向浙江省部分縣(市、區)的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錄取方式以相關文件為準。學校設定最低錄取控制線,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本科專業(除護理學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於浙江省2024年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護理學專業定向培養最低投檔成績不低於浙江省2024年普通類第一段分數線。
(五)報考臨床醫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要求外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20分。該專業教學採用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慎重報考。
(六)學校對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的錄取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和安排進行。
(七)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溫州醫科大學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八)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要求及規定進行公佈。考生可登錄學校本專科招生網查詢。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臨床醫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為7.5萬元/生·學年;眼視光醫學(含五年制、新醫科班、5+3一體化專業)、臨床醫學(含五年制、新醫科班、檢驗醫師培養試驗班、5+3一體化專業及方向)、兒科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醫學影像學等專業為6900元/生·學年;麻醉學、精神醫學、中醫學、基礎醫學(周健創新班)、放射醫學、藥學(含四年制、生物藥學創新實驗班)、生物制藥、中藥學、臨床藥學、醫學檢驗技術、衛生檢驗與檢疫、醫學影像技術、護理學、助産學、康復治療學、聽力與言語康複學、生物醫學工程(含四年制、眼視光工程新工科班)、眼視光技術等專業為6000元/生·學年;資訊管理與資訊系統、公共事業管理、市場行銷、健康服務與管理、應用心理學、生物技術、運動康復等專業為5300元/生·學年。具體按省物價部門相關政策執行。
住宿費標準
1200-1600元/生·學年,具體按住宿條件及省物價部門相關政策執行。
十四、資助政策
學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元資助政策,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和錄取適合學校人才培養特點的優秀學生。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室、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室申訴舉報電話:0577-86699361。
十六、網址及聯繫電話
溫州醫科大學網址:https://www.wmu.edu.cn/
溫州醫科大學本專科招生網:https://zhaosheng.wmu.edu.cn/
電話:0577-86689885 傳真:0577-86689900
十七、其他須知
(一)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學校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予以註冊學籍。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以書面形式並附有相關證明向學校招生部門請假,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2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凡有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由學校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
(二)學校設有本科生轉專業制度,為學生提供自主選擇專業的機會(定向培養、委託培養、中外合作辦學、專升本等上級招生主管部門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除外),同時提供微專業、輔修專業等修讀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