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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遴選一批優秀退休教師,面向各級各類民辦學校

2024-02-04 08:42

來源: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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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據教育部,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有關精神和《國家銀齡教師行動計劃》(教師〔2023〕6號)文件要求,充分發揮退休教師優勢,加強民辦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助力民辦教育高品質發展,現就實施銀齡教師支援民辦教育行動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點

(一)實施範圍。組織遴選一批優秀退休教師,面向各級各類民辦學校,特別是民辦高校開展支教、支研,每年計劃選派約2萬名。鼓勵銀齡教師投身西部地區、民族地區民辦學校,投身行業、産業、企業急需的緊缺專業,幫助民辦學校補短板、強弱項、提品質。

(二)資格條件。申請教師應政治可靠、師德高尚、愛崗敬業、業務精良;身體健康、甘於奉獻、不怕吃苦、作風紮實;應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基礎教育領域可適當放寬至中級職稱),一線教學科研經驗豐富。申請線下開展支教支研的銀齡教師年齡一般在75(含)歲以下,參與基礎教育領域的,年齡一般應在70(含)歲以下;開展線上支教支研的銀齡教師年齡可適當放寬。

(三)崗位職責

1. 以課程教學、教學指導、課題研究、團隊建設指導為主,短期授課、遠端教育、同步課堂、學術講座(報告)等為輔,採取傳、幫、帶的方式,指導受援學校教師做好教學和科研工作。

2. 鼓勵民辦學校探索推行“導師制”,由高素質銀齡教師擔任青年教師導師,發揮師承效應,形成學科和專業梯隊,打造“銀齡智庫”。

3. 長期銀齡教師,支援服務時間原則上不少於1學年,可根據受援學校的教育教學及管理需求,靈活開展支援工作。鼓勵考核合格的銀齡教師持續開展支援服務。

4. 短期和遠端支援銀齡教師,按照“突出實效、形式多樣、時間靈活”的原則,根據受援學校需求,認真做好支教、支研工作。

二、保障措施

(一)經費保障。民辦學校自籌經費,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為銀齡教師提供必要的教學科研設備和生活條件,做好日常服務工作,落實相關待遇保障。參考銀齡講學計劃、高校銀齡教師支援西部計劃補助標準合理制定民辦教育銀齡教師補助標準,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足額、及時發放各類酬勞,併為銀齡教師提供必要的崗前培訓費、交通差旅費、意外保險費、商業醫療保險費、採暖費等保障性經費。

(二)服務保障。銀齡教師援助期間人事關係、現享有的退休待遇不變。銀齡教師援助期間因病因傷産生醫療費用,按本人醫療關係和有關規定辦理;受援學校可通過商業醫療保險、校內醫療互助基金等多種方式靈活提供補充支援。

(三)政策保障。對於已全職在校工作兩年及以上的,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每學年承擔的教學任務達到同層次本校專任教師平均水準的銀齡教師,可視同本校專任教師,納入高校設置、中國教育監測與評價、學位授權審核、辦學條件監測、評審評估等指標計算。對於其他銀齡教師,可按規定折算計入專任教師總數,對新建民辦院校在折算系數上給予傾斜。銀齡教師與其他校外教師佔專任教師的比例應符合相關規定。

三、組織實施

(一)教育部教師工作司會同相關司局負責宏觀指導、政策制定等工作。中國民辦教育協會負責民辦學校的需求對接、組織實施、數據採集、平臺維護等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做好統籌協調,指導民辦學校落實好經費、服務和政策保障。

(二)民辦學校應于每年7月底前將銀齡教師的現狀和需求情況,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民辦教育協會備案。民辦學校應將銀齡教師納入教師隊伍管理,如實詳細記錄銀齡教師的聘用合同、酬勞明細、納稅記錄、授課記錄、教學評價記錄、教學檔案等規範性支撐材料和數據。聘用的銀齡教師如屬於公辦學校退休領導幹部,要符合各地幹部管理相關規定,並按照規定流程辦理。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中國民辦教育協會及各民辦學校應做好政策宣傳,弘揚銀齡教師奉獻精神,及時收集積累相關資訊資料,深入挖掘銀齡教師中的先進典型和感人事跡,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責任編輯:曾瑞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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