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依法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發佈7起典型案例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發佈7起依法嚴懲侵害未成年人權益典型案例。最高法表示,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案件中罪行嚴重、情節惡劣者,該重判堅決依法重判,該判處死刑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
最高法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發佈的典型案例中,既有強姦未成年人等刑事案件,也有撤銷監護權、侵犯未成年人健康權、侵犯受教育權等民事、行政案件,還有對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開展跨省司法救助的案件。其中有3起強姦案件,儘管未造成未成年被害人死亡或者重傷,但具有強姦幼女多人、多次的情節,犯罪動機卑劣,性質、情節惡劣,手段殘忍,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人民法院仍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最高法提供的數據顯示,2013年至2019年,全國法院依法審理拐賣兒童、猥褻兒童、組織兒童乞討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刑事案件28975件,懲處罪犯29787人。最高法表示,對其中罪行嚴重、惡劣者,該重判堅決依法重判,該判處死刑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絕不心慈手軟,絕不姑息養姦,堅決剷除社會毒瘤,堅決伸張公平正義。
“集中發佈這些典型案例,是要正告那些潛在的違法犯罪者,莫向未成年人伸手作惡,伸手必嚴懲、作惡必重判!”最高法有關負責人表示。
依法嚴懲侵害未成年人權益典型案例
案例一:被告人何某強姦、強迫賣淫、故意傷害被判死刑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何某為達到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的目的,單獨或與他人夥同作案,使用誘騙、劫持手段,將被害人常某某(8周歲)、有智力殘疾的謝某某(13周歲)、被害人杜某某(10周歲)拘禁在出租房內。期間何某多次對三名被害人實施姦淫,並致常某某輕傷,杜某某輕微傷。何某還拍攝三名被害人裸體照片及視頻並通過QQ發佈招嫖資訊,強迫三名被害人賣淫。
【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何某採取誘騙、劫持等手段將不滿十四週歲的幼女拘禁,後強姦並強迫其賣淫,其行為構成強姦罪、強迫賣淫罪;何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其行為還構成故意傷害罪,且具有強姦幼女多人、多次的情節,犯罪動機卑劣,性質、情節惡劣,手段殘忍,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規定,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何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依法核準被告人何某死刑。何某已于2019年7月24日被執行死刑。
案例二:被告人趙某某強姦被判死刑案
【基本案情】
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趙某某與同案被告人李某(女,已判刑)經共謀,由李某到河南省某縣的初中學校尋找女生供趙某某姦淫。李某糾集劉某、吳某某、蔣某某、郝某(均另案處理)、谷某某、秦某某、李某某、趙某某(以上人員均係未成年人)等人,採取毆打、恐嚇、拍下體照片威脅等手段,先後強迫被害人朱某某等在校初中女學生與趙某某發生性關係,共計25人32起,其中幼女14人19起。
【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某某夥同他人採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趙某某犯罪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規定,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趙某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依法核準被告人死刑。趙某某已于2019年6月4日被執行死刑。
案例三:被告人王某利用網路強姦被判死刑案
【基本案情】
2013年4月至2014年8月,被告人王某通過網路聊天、電話聯繫等方式,或經張某(另案處理,已判刑)、侯某某(未滿十四週歲)等人介紹,以暴力、脅迫等強制手段強行與多名未成年被害人發生性關係,或明知多名被害人是不滿十四週歲的幼女仍與之發生性關係,先後對14名被害人實施姦淫23次,其中不滿十四週歲的幼女11人。
【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採用暴力、脅迫手段強行與多名未成年被害人發生性關係,或明知多名被害人是未滿十四週歲的幼女仍與其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王某係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王某的行為致使被害人的身心受到極大摧殘,其犯罪性質和情節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應當予以嚴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規定,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依法核準被告人死刑。
案例四:跨省對被害人甲巴某某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
被害人甲巴某某(彝族)生前在漁船打工。2017年11月,甲巴某某在從事捕撈作業時與船員郭某因瑣事發生爭執廝打,郭某持刀捅刺甲巴某某,致其死亡。案件辦理過程中,山東高院承辦法官了解到被害人甲巴某某家深處四川大涼山腹地的昭覺縣,是國家重點扶持貧困縣,甲巴某某遇害後,留下6名未成年子女,妻子沒有固定收入,家庭生活非常困頓。考慮到上述情況,承辦法官向院司法救助委員會提出了司法救助申請。
【裁判結果】
山東高院司法救助委員會經審查認為,甲巴某某遇害後,其家庭生活困難,符合救助條件。為切實保護6名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長,本著“細緻關懷、精準救助”的工作理念,用足用好司法救助政策,為其家庭申請了23萬元司法救助金。
案例五:原告周某訴被告張某、第三人張某某健康權糾紛案
【基本案情】
第三人張某某未經行政機關許可、備案,在自住房內開辦課外輔導班。被告張某在未取得相關資質的情況下,招收了原告周某等六名兒童,在張某某的培訓場地開辦中國舞培訓班。2018年6月,周某練習下腰動作時,張某指示周某應加大下腰動作幅度,但未指導其適度動作,未予扶托保護,導致周某摔倒。周某回家當晚,發現有下肢肌力改變等症狀,經多家醫院住院治療,後其傷情鑒定為三級傷殘。周某遂提起訴訟,要求判令張某承擔主要責任,張某某承擔次要責任。
【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張某未取得相關資格證書,不具備兒童舞蹈教學的資格和能力,在培訓教學中,未根據未成年人的生理特點合理安排練習和休息,在原告周某已連續多次下腰練習後指示周某加大動作幅度,且未予扶托保護,導致周某受到嚴重身體傷害。張某對周某受傷應承擔主要過錯責任。第三人張某某未經主管機構批准、備案開辦校外培訓機構,對張某是否具備舞蹈教學的能力和資質進行審查和監督,對周某受傷應承擔次要責任。判決被告張某賠償原告周某各項損失948168.26元;第三人張某某賠償原告周某各項損失222542元。
案例六:陳某被撤銷監護權案
【基本案情】
陳某未婚生育一子小呂,小呂出生後被診斷患有多種疾病,治療費用高昂且難以治愈。小呂生父瞿某因病身亡,陳某自小呂出生起便將小呂滯留在醫院不予照料。法院以遺棄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十個月。小呂被送至上海市兒童臨時看護中心。鋻於小呂生父身亡,母親未盡監護人職責,且小呂祖輩均表示無力撫養小呂,上海市兒童臨時看護中心向普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陳某的監護權,並指定第三人靜安區某居委會作為小呂的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
【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父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保障其健康成長的義務。被申請人陳某作為小呂的母親,對患有多種疾病的小呂不履行監護職責,拒絕撫養,不提供小呂所必需的生活、醫療保障,嚴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故對申請人上海市兒童臨時看護中心要求撤銷陳某對小呂監護人資格的申請,依法予以支援。由於被監護人小呂目前沒有其他親屬適合作為其監護人,第三人上海市靜安區某居委會作為陳某戶籍所在地居委會,表示願意承擔小呂的監護職責,故指定該居委會作為小呂監護人。
案例七:鎮人民政府申請執行義務教育行政處罰決定書案
【基本案情】
馬某為適齡入學兒童,其監護人馬某哈、馬某格牙無正當理由,未將馬某按時送入學校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經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縣扎巴鎮人民政府認定,馬某哈、馬某格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定,于2018年9月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馬某哈、馬某格牙處以罰款,並責令將馬某送入學校就讀。被執行人馬某哈、馬某格牙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後,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復議,也未提起訴訟,且拒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鎮人民政府于2019年3月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裁判結果】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准予強制執行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縣扎巴鎮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裁定作出後,經法院多次執行,兩名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義務。法院對被執行人馬某哈依法作出了行政拘留十五日的決定書。在拘留期間,被執行人馬某哈、馬某格牙履行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所確定的義務,馬某現已入學就讀。 (記者孝金波、實習生薛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