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係辭》講:“天地之大德曰生”,中國哲學更多強調“生”的本源價值。《説文》雲:“生,進也。象草木生出土上。”段氏注:“下象土,上象出。”《廣雅》:“生,出也。”《廣韻》:“生,生長也。”《玉篇》:“産也”。“生”作為《周易》所確立的最高倫理準則,本質上在強調現實生存的絕對優先性。正如馬克思所説:“當人們還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質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保證的時候,人們就根本不能獲得解放。”(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識形態(節選本)》,人民出版社)《周易》本身也是服務於民之生存,即“相生相養之具,皆所以廣天地生生之德”(李光地:《周易折中》,巴蜀書社)。
從生存論的角度來説,人並非被“拋”到世界之中的個體,而是“生”在家庭中的共同體的一員。《周易·係辭》講“生生之謂易”,以家庭為核心的生存繁衍是最直觀的生生之道,故程頤解《歸妹》説:“女之歸男,乃生生相續之道。”因此個人生存境遇的向外延展首先是家庭。父母是先於個人而存在的,人自出生開始,就不是一個純粹獨立的個體。孔子説:“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論語·陽貨》)嬰兒的“生”依賴於父母,換句話説,也就是個人與父母的共生構成了個人之生的基礎。因此,家庭塑造了人類最初的共同體意識,離開了家庭,個人就不能自存。家庭的先在地位決定了“孝”“尊親”成為最基本的人類情感。這一邏輯被擴展到一切生物,《中庸》講:“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尊親”既是人類最根本的情感,也是天地間的普遍法則,因而“孝”也就成了傳統中國判斷“人”的標準。
當個人逐漸成長並向家庭之外擴展其生存領域,對生的理解就需要更廣大的範圍,家庭共同體之間聯結也需要一種更高的形式。個人逐漸超出其族群之後,在農業生産經驗的背景下,開始意識到自身的生存領域並不局限于家庭。這一對生存領域的理解開始轉向更具根本性的“天”。《詩經·烝民》講:“天生烝民”;《荀子·王制》講:“天地者,生之始也”。天作為生存領域展開的另一過程,意味著對家庭邏輯的超越,也昭示了更大共同體誕生的可能性。
家與天的聯結在祖。《禮記·郊特牲》談到:“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生物之天與家族之祖合一,在祖先崇拜中,天成為祖的歸宿,並以天的形式佑護著後輩的生存。這樣一來,只要承認“天生烝民”,就是承認自己是家所擬制的天下的一員,雖然“五方之民,皆有其性”,但仍可以團結為一。這一形式一方面將現時之家擴展到了族群歷史之中,另一方面以“天”消解了各個具體家族之間的隔閡。在單一家庭(家族)中所生成的自然情感的“孝悌”也就開始轉向他者,轉向天之下的其他人或家庭,這一自然情感在天下之間的延伸,就是“仁”,即“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歟”。(《論語·學而》)家庭共同體有了孝的概念,孝的延伸就是天下共同體之“仁”。
“仁”自然也是天之“生道”的展現。朱熹説:“天地生物之心是仁。人之稟賦,接得此天地之心,方能有生。故惻隱之心在人,亦為生道也。”(《朱子語類·九五》)這一超越了單一家庭的“仁”拓展了共同體聯結的新的可能。鄭玄講“仁”,説是“相人偶”,即兩個人才是仁。仁不是與他者的對立,而是與他者的共生共通,梁啟超説:“人也者,通彼我而始得名者也。彼我通,斯為仁,故‘仁’之字從二人。”(《先秦政治思想史》,商務印書館)“仁”即是處理人與人關係的概念,處理人與人之間關係,邏輯上首先要處理與親人的關係。因為人在家庭中生長起來,隨後才要處理與社會中其他人的關係。這種面向家庭之外人際關係的處理,就成了家庭關係的邏輯延伸,即“仁者,人也,親親為大。”(《中庸》)只有實現家庭內部的“親親”,才能實現向外的“愛人”。人與家庭共生,通過“仁”的概念轉向了人與天下共生。陳來將其“仁學本體論”建基於由“生”而起的“共生”:“仁是將自我—他人的共生作為倫理的基礎。”(《仁學本體論》,三聯書店)這也就形成了天下一家的概念。
天下之所以能成為一家,根本在於人與人之間的倫理認同。天下一家在宗法體系的西周時期,就體現為以倫理關係為核心的禮制,體現在天子對諸侯的稱呼上,例如《禮記·曲禮》講:“天子同姓謂之叔父,異姓謂之叔舅。”《儀禮·覲禮》講得更為細緻:“同姓大國則曰伯父,其異姓則曰伯舅;同姓小邦則曰叔父,其異姓則曰叔舅。”因此我們會在《左傳》中看到,周天子稱呼齊國為“甥舅之國”(《左傳·成公二年》)。天下為一家,意味著作為對立面的“他者”的取消,不是強調文明的衝突,而是在倫理關係中確證對方的共在性,並與對方和合共生。這種共生共在的天下,就其倫理性來説是“四海之內皆兄弟也”(《論語·顏淵》);就其開放性來説是“四海之內若一家,通達之屬莫不從服。”(《荀子·儒效》)
倫理化的天下以最為根本性的孝、仁觀念,來深化人與人的認同,來建構自己與“他者”共在的聯繫。凡“孝”者,皆在天下之內,因此“聲名洋溢乎中國,施及蠻貊。”(《中庸》)也就是説,即使是四方的“蠻貊”,也必然擁有“尊親”的情感,因此也就與當時的“中國”(文化地理上的中原),共同構成了天下之民。在理想的“天下一家”倫理共同體圖景中,種族差異被置於倫理認同之下,理論上不應存在絕對意義的種族歧視。例如春秋時期,鄭國太子叫“夷”,鄭靈公字“子蠻”,齊侯兒子叫“戎子”,王柯説:“先秦時代的‘中國’人並沒有認為‘蠻’‘夷’‘戎’字等就是帶有民族歧視意識的表現。”(王柯:《從“天下”國家到民族國家》,上海人民出版社)由仁孝概念所延展出來的“天下一家”,共生共在。而對於“王者”來説,也只有堅持仁孝之道,才能“合天下于一”,即荀子所説:“取天下者,非負其土地而從之之謂也,道足以壹人而已矣。”(《荀子·王霸》)正是因為中國概念的文明內涵,才導致中國可以消弭地理邊界,使得四方向心凝結,共同締構天下。
作為天下一分子的個人卻是沿著“身、家(國)、天下”的邏輯一步步展開自己,投向更廣闊的生存境域之中。個人生存境域的展開依賴家庭和天下,在荀子那裏,這種對共同體的團結和維繫即“善群也”,而所謂的“善群”根本上來講也是“善生養人者也”(《荀子·王制》)。個人不僅依賴家庭與天下獲得生存,更對共同體負有重要的責任:“一夫不耕,天下受其饑。一婦不織,天下受其寒。”(《後漢書·王符傳》)這也就是儒家哲學常講的由“為己之學”走向“成己成物”再走向“與天地參”。由《周易》之生出發的天下秩序,是以群體共生與個人之生的辯證統一為基礎的開放團結的生存秩序。
共生本身內涵的時間屬性與生存境域的變動不居,提示我們若要維持共生的天下還需理解生生的歷史邏輯。共生中的個體有“祖”有“後”,並賴此得以獲得生存技能、獲得生存保障,這時個人是作為歷史的一個環節而出現。而對於作為共同體的家族或天下而言,所謂“生生之謂易”就意味著對生存境域之變與不變的領會。變亦是建立在不變的基礎上,因此要有統紀、有秩序。生生之變,則是在統紀的基礎上隨時代而變,即《禮記·大學》“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周易·係辭》“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唯變才能不變,以應對日新月異的生存處境。因此張岱年先生説:“‘生生’即生而又生,亦即日新,這就是‘易’即變化的內容。”(《〈易傳〉的生生學説》,載《張岱年全集》第七卷,河北人民出版社)共生與生生一體,然而共生更加重包容、重團結;生生則更加重延綿、重變革。天下是人類共生的天下,也是持續變革、不斷更新的天下。( 作者:李歡,係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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