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印發《發展智慧建造可複製經驗做法清單(第二批)》(以下簡稱《經驗清單》),重慶有7項經驗做法入選,涵蓋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給予招標投標支援、積極開展試點示範、明確專項成本列支依據、建立工作機制、開展宣傳交流等內容。
例如,在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方面,重慶有兩項經驗入圍:一是將推進智慧建造試點工作納入《重慶市政府工作報告》;二是將智慧建造工作納入《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等重要文件。
在給予招投標支援方面,重慶對在招標文件中對應用智慧建造技術提出明確要求,作為招標擇優因素。
在積極開展試點示範方面,重慶要求試點區縣、示範企業每年組織實施2個以上試點項目,推動智慧建造技術的體系化應用,2023年已落實17個試點項目;要求全市新建軌道交通項目、單體建築面積大於2萬平方米的房屋建築項目、概算投資大於5億元的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按要求選用智慧建造技術推廣目錄相關技術。
在明確專項成本列支依據方面,重慶對政府投資的智慧建造試點項目,允許在核準投資估算和工程概算時列支智慧建造相關專項成本。
在建立工作機制方面,重慶組建4個智慧建造專項工作組,包括綜合協調組、應用推廣組、産業引育組、人才培育組,共同推進各項工作。 (記者 廖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