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鄉村振興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部門印發《促進脫貧人口穩崗就業十三條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保障我市脫貧人口穩崗就業,保持脫貧人口務工規模總體穩定,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底線。
7月14日,開州城區內的渝湖牌水庫魚莊,生意火爆,大堂幾乎滿座。在後廚內,廚師李發林忙得不可開交。
李發林今年19歲,是開州區高橋鎮大坪村的脫貧戶。母親早年去世,父親二級傷殘,家裏的重擔全部壓在了他的肩上。在就業政策的幫助下,他學會了烹飪技藝,被相關部門推薦到這間餐館擔任廚師,月工資6500元,大大減輕了家裏的經濟負擔。
有事幹,窮根斷。為了讓更多“李發林”找到工作,《措施》提出,鼓勵用人單位招脫貧人口,支援就業載體吸納脫貧人口,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帶動脫貧人口。
具體而言,對招用我市脫貧人口,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並按規定連續繳納1年以上且仍在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各類企業,按照6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符合相關條件經評選認定的就業幫扶車間,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資金;採用以工代賑實施的項目,優先吸納脫貧人口,帶動參與工程建設。
對於外出務工的脫貧人口,《措施》提出,每年對跨區域外出務工的脫貧人口適當安排交通補助,在外務工3個月及以上,按500元/人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同時,深化魯渝勞務協作,對通過東西部勞務協作轉移到外地連續就業3個月及以上的脫貧人口,最高給予3000元/人的穩崗補貼及其他就業補貼。
對於首次創辦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的脫貧人口,《措施》提出,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並享受財政貼息,正常經營1—3年、帶動3人以上就業,可獲得8000元/戶的一次性創業補助;同時,對從事個體經營的脫貧人口加大稅收減免力度。(記者 蘇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