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發佈。意見聚焦老年人的“急難愁盼”問題,從健全養老服務體系、積極培育銀發經濟等方面提出具體舉措。
健全養老服務體系
創新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模式,以居家養老為基礎,通過新建、改造、租賃等方式,提升社區養老服務能力。進一步規範發展機構養老。加強光榮院建設。公辦養老機構優先接收經濟困難的失能(含失智,下同)、孤寡、殘疾、高齡老年人以及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為社會作出重要貢獻的老年人。研究制定養老機構預收服務費用管理政策,嚴防借養老機構之名圈錢、欺詐等行為。各地制定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對健康、失能、經濟困難等不同老年人群體,分類提供養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復照護、社會救助等適宜服務。2022年年底前,建立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制度,評估結果在全國範圍內實現跨部門互認。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逐步實現基本養老保險法定人員全覆蓋。
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撐體系
加強老年人群重點慢性病的早期篩查、干預及分類指導,開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營養改善、老年癡呆防治和心理關愛行動。佈局若干區域老年醫療中心,2025年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的比例達到60%以上。加強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和保障,完善從專業機構到社區、家庭的長期照護服務模式。發展“網際網路+照護服務”,積極發展家庭養老床位和護理型養老床位,方便失能老年人照護。2025年年底前,每個縣(市、區、旗)有1所以上具有醫養結合功能的縣級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
促進老年人社會參與
將老年教育納入終身教育體系,鼓勵有條件的高校、職業院校開設老年教育相關專業和課程。依託國家開放大學籌建國家老年大學,搭建全國老年教育資源共用和公共服務平臺。推動部門、行業企業、高校舉辦的老年大學面向社會開放辦學。各地要通過盤活空置房、公園、商場等資源,支援街道社區積極為老年人提供文化體育活動場所,設置適宜老年人的教育、文化、健身、交流場所。在學校、醫院等單位和社區家政服務、公共場所服務管理等行業,探索適合老年人靈活就業的模式。
著力構建老年友好型社會
各地要將無障礙環境建設和適老化改造納入城市更新、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統籌推進。在鼓勵推廣新技術、新方式的同時,保留老年人熟悉的傳統服務方式,加快推進老年人常用的網際網路應用和移動終端、APP應用適老化改造。實施“智慧助老”行動,加強數字技能教育和培訓,提升老年人數字素養。強化社會敬老。將為老志願服務納入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和高校學生實踐內容。
積極培育銀發經濟
企業和科研機構要積極開發適合老年人使用的智慧化、輔助性以及康復治療等方面的産品。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在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開發老年人健康保險産品。
強化老齡工作保障
到2025年,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居住區建設補短板行動等補建一批養老服務設施,“一刻鐘”居家養老服務圈逐步完善。研究制定住房等支援政策,完善階梯電價、水價、氣價政策,鼓勵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贍養義務、承擔照料責任。開展全國示範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活動,將老年友好型社會建設情況納入文明城市評選的重要內容。支援研究機構和高校設立老齡問題研究智庫。推進跨領域、跨部門、跨層級的涉老數據共用,健全老年人生活狀況統計調查和發佈制度。(新聞聯播微信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