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碎美國無理索賠 亟需國際化法律人才支撐 | 中國世界觀.018

發佈時間: 2020-06-01 13:45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江虹霖

本期主題:美西方政客對中國“濫訴”,中國從法律層面如何擊碎美國的險惡用心?短期應對的關鍵在哪,長遠之計是什麼?

本期微評:面對美國“濫訴”,要從戰略上藐視但戰術上重視。隨著中國走近世界舞台中央,隨著中國更加開放,隨著國際形勢的變化,國際化法律人才隊伍的建設已迫在眉睫,人才的培養並非朝夕之功,不能等口渴了才挖井。當前我國法律人才分佈猶如“九龍治水”,條塊分割嚴重。建議整合我國各部門的人才資源,建立中國國際法律人才庫。中國司法對外交流的門戶應該開得更大,中國法律界的聲音應該被世界聽見。

特約評論人:劉紅宇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委員,北京市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律師。

本期責編:張寧銳 江虹霖

(圖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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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無理“索賠” 要戰略上藐視戰術上重視

近期以來新冠疫情在全球肆虐,中國對世界各國援助和出口的大量物資,成為全球抗擊疫情的“大後方”,但少數國家前腳收到物資,轉頭就有人起訴中國,要求中國賠償其因疫情遭受的損失,其中以美國政客為甚。王毅外長已明確表態美西方的無理“索賠”是“三無産品”,但我們也應有一種研判:“國際追責”或許只是開始。

儘管有學者分析稱,基於國際上通行的“主權豁免原則”,一個國家或其控制的實體的行為及其財産應免於他國管轄,因此通常來説面對這類訴訟,中國敗訴的可能性很小。但從當前的形勢來看,恐怕以美國為首的少數西方政客不會善罷甘休,美國1976年通過的《外國主權豁免法案》確實規定了主權豁免原則,但是在這個法案中又規定了很多的例外情形,而比如國家從事商業活動就是其中最主要的例外情形,一旦國家及其控制的實體被法院認定為從事商業活動,那麼就不再享受主權豁免。在美國密蘇裏州起訴中國的法律文件中,就專門提到了對中國相關部門“商業活動”的認定,顯然也是為能夠繞開“主權豁免”做了相關技術處理。美國的判例表明,“主權豁免”是否有用,全憑當地法院自由裁量、自由判斷,美國當地的法院對美國政客們提出的起訴會如何判決?戰術層面我們不可掉以輕心。我們應當嚴肅看待這些國家的政府和民間向中國“索賠”疫情損失的案件,從戰略上藐視但戰術上重視。應當對相關案件進行研究和預判,以控制風險,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國際化法律人才隊伍建設迫在眉睫 不要等口渴了才挖井

美國向中國索賠,表面看是一個法律問題,但本質是政治問題。他們企圖把疫情問題政治化,繼而把政治問題法律化,讓它貌似“有法可依”。既然如此,我們也需要組織專業的法律團隊,蒐集相關證據,以證明美國的“濫訴”。

這其中牽涉的一個關鍵因素,就是我國的國際化法律人才問題。目前我國國際化法律人才仍大都集中在傳統的貿易領域,主要還是以個人興趣和業務需求為導向“野蠻生長”,在國家層面很少以全球視野和發展眼光對國際化法律人才培養進行前瞻性佈局和頂層設計,缺乏對各國國內法研究和實務進行覆蓋性的安排。即使是在中國留學生遍佈的美英澳三國,長期系統從事當地相關法律研究的中國人也是屈指可數。

隨著“一帶一路”倡議的實施,中國和越來越多的國家有經貿往來。我從自己作為一個法律人的親身經歷來看,我們確實遭遇過許多不同國家的不同法律問題。當中國的企業在國外當地面臨法律糾紛時,即便是涉及機密或者敏感事宜,也仍然主要依靠聘請當地的律師進行應對,對於企業的保密和權益保障是個很大的隱患。然而人才的培養並非朝夕之功,不能等口渴了才想到挖井。可以説,國際化法律人才隊伍建設已是迫在眉睫

我認為美國、英國在全球部署法律人才方面是非常積極的。美國的律師事務所遍佈全世界,只要當地法律允許,就會有美國人去當地開律所、做律師、研究當地法律,為美國政府及其企業提供法律服務。中國80年代末的時候,我們還沒有入關,我們的法律服務市場也沒有這麼開放,那時我記得就有律師事務所進入中國了。他們這樣做,一定會給他們的企業進入中國進行經濟貿易等活動起到非常好的法律服務和資訊支撐作用,這是值得今天的中國學習的。

我們經常説的一個詞,叫“法律先行”。我們走出去做生意,應該先摸清楚當地國的一些法律政策,並且要有一支隊伍能幫忙做支撐,不要把律師事務所想成是只追逐利益的私人機構,它肩負著為國家對外交往、企業對外投資以及海外中國公民提供法律服務支撐和法律權益保障的使命。


現行國際化法律人才培養“九龍治水” 亟需建國際化法律人才庫

我國的國際法律人才具體如何培養?我認為應該聚焦兩個層面。首先是廣度,以全球220多個國家和地區作為我們的視野,安排我們的法律人才學習隊伍,為人才培養做好中長期戰略規劃。國家應當有計劃地以公派留學、學術交流、專項課題研究等方式派遣法律人才到世界各國學習、研究當地法律法規;鼓勵律師事務所到海外、尤其是我國主要投資目的地國開辦分所或者分支機構;推動海外中資機構向所在國長期派駐法務人員;探索在駐外使館中設立法務參贊一職,以蒐集整理所在國法律動態,代表國家聯繫和管理我國在所在國的國際化法律人才。

其次是深度。當前我國國際法律人才培養猶如“九龍治水”,條塊分割嚴重。司法部、全國律協、各省律協成立了數十個涉外律師人才庫,除此之外,我國在各大國際組織、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法庭、公安部國際合作局、外交部商務部等部委和國有民營跨國企業、有關高校等諸多部門單位都有培養國際化法律人才的項目,但並沒有被集中納入到國家視野。我建議,整合我國各部門的人才資源,建立中國國際法律人才庫,統一蒐集入庫人員資訊、統一入庫人員標準和資訊採錄要求,詳細採錄入庫人才的實踐經驗、業務技能、研究方向、興趣方向等相關資訊,為之後建立國際化法律人才挖掘和培養體系提供基礎。

此外,一直以來我國智庫對於“人才”的門檻要求甚高,致使入庫人才數量有限、覆蓋的專業領域也有限,“重選拔而輕培養”,很多人才庫幾近成為“榮譽庫”。建議建立多層次的國際化法律人才培養機制,在中國國際法律人才庫下設專家人才庫、專業人才庫和後備人才庫三級子庫,為選拔和培養不同層次的國際化法律人才提供具有成長性的優質平臺。專家人才庫對應業界知名專家、資深實務人士。專業人才庫對應已經具有一定專業水準的專業人才,並作為專家人才庫的人才儲備。而後備人才庫則盡可能地降低門檻,以發掘潛力人才、吸收潛力人才、將人才納入到國家視野為目的,併為專業人才庫提供人才儲備。


中國法律界的聲音應該被世界聽見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工作報告時指出,要推動全球抗疫法治合作。這一點我非常認同,當前一方面是國家需要我們的法律人才走出去,另一方面是世界需要了解中國的司法,了解中國依法治國的理念與決心。這是推動國際司法交流、踐行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要舉措。

隨著中國司法已經越來越自信,司法反腐的力度越來越大,司法執行的力度越來越高,中國司法對外交流的門戶應該開得更大,中國法律界的聲音也應該被世界聽見。


注: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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