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碧靈:加快生態補償專門立法 出臺生態補償條例
生態補償制度是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環境保護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制度”,2016年,國辦印發了《關於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意見》。
全國政協常委、民進湖南省委會主委潘碧靈
在全國政協常委潘碧靈看來,由於缺乏法律約束、資金保障困難等原因,目前工作推進仍然比較緩慢。潘碧靈認為,縱向生態補償不全面、不平衡、不到位;橫向生態補償缺乏法規政策硬約束;專項生態補償標準偏低。
潘碧靈表示,目前,我國還沒有針對生態補償進行專門立法,現有的法律規定分散在多部法律之中。有關部門出臺的一些規章和政策,權威性和約束性不夠,誰受益誰補償、誰損害誰賠償的利益調節格局沒有真正形成。
為此他建議儘快專項立法,要加快出臺生態補償條例,明確生態補償的基本原則、主要領域、補償範圍、補償對象、資金來源、補償標準、相關利益主體的權利義務、考核評估辦法、責任追究等。
李偉:加強白洋淀生態修復保護 支撐雄安新區建設發展
“建設雄安新區,一定要把白洋淀修復好、保護好”是習近平總書記對雄安新區建設的重要指示,中央批復的《河北雄安新區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搞好白洋淀生態環境保護、恢復“華北之腎”功能。
全國政協常委、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主任李偉
今年4月,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調研組實地調研了雄安新區規劃建設進展情況,了解到作為新區重要戰略資源和生態保障的白洋淀,其環境治理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白洋淀生態環境形勢嚴峻;二是防洪安全風險不容忽視;三是規劃重視不夠,缺少相互銜接;四是流域協同治理體制機制尚未形成;五是環境修復和保護的基礎能力薄弱,缺乏政策支援。
為此,全國政協常委李偉代表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在大會發言中建議:
一堅持規劃引領。明確重大規劃由中央牽頭制訂和組織實施。注重4個綜合性規劃、各分項和專業規劃與規劃綱要有機銜接,真正實現“多規合一”。
二切實做好“豐水、凈水、活水”三篇文章。堅持節水優先、建設節水型社會,同時科學規劃,建立引黃入冀補淀、南水北調中線和南水北調東線二期工程多水源補水機制,持續做好水源涵養,通過“節水—補水—涵水”實現“豐水”;通過統籌“控源—截污—治河—治淀”實現“凈水”;推動流域水系互聯互通、合理佈局補水入淀路徑實現“活水”。
三因地制宜進行保護和修復。白洋淀既不是水庫也不是湖泊,而是天然濕地,在水質和清淤等方面不能簡單地套用水庫湖泊治理標準,可參照美國邁阿密等濕地保護經驗,科學推進治理修復。要妥善安置40萬淀區和蓄滯洪區人口,切實改變淀區現有的生産生活方式,管控生活垃圾、污水及旅遊機動船等淀內污染。由於未來人口産業密集,不能簡單採用通常達標即可排放的做法。要按照區域環境納污能力確定排放總量,再根據區域人口和産業規模進行分解,從而確定新區城市、工業、農業的更為嚴格的排污標準,確保新區排污總量不超標。
四加強生態環境管理體制機制創新。儘快建立區域統籌管理的體制機制,研究出臺促進雄安綠色發展的改革措施,儘快制定白洋淀流域管理條例或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明確事權和財權保障中央和地方政府投入。設立白洋淀綠色金融基金,充分運用市場手段支援綠色産業發展。
五儘快實施一批白洋淀修復保護重大工程。在科學規劃基礎上,儘早啟動新區及流域防洪工程、調水工程、入淀河流治污工程、城鄉污水垃圾收集處理工程、淀區內源污染治理工程。
六把雄安新區建成生態環境保護典範和國家節能環保産業基地。高起點佈局,力求高新環保産業在雄安落地,既解決區域生態環境問題,又進一步帶動我國節能環保産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