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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交所推門票凈收益權份額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2-01-17 15:36:24 | 文章來源: 證券時報網

徹底否定藝術品股票後,湖南文交所再次進行藝術品創新,推出《魅力湘西》門票凈收益權份額産品。這項文化金融創新産品遠離股票,但又隱約有債券的影子。

該項創新,銷售標的是《魅力湘西》門票凈收益權,預期年化投資收益在13%至14%。投資人購買項目持有到期後,張家界魅力湘西旅遊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發行人)將根據《魅力湘西》2012年2月10日~2012年12月10日的50%門票凈收益按會員投資人的投資比例分配給會員投資人。標的物的總銷售金額為1000萬。

在門票凈收益權拆分份額上,湖南文交所顯得相當謹慎,特別規定“單一賬戶認購起點為發售總額的5%。,超過認購起點部分,應為發售總額的1%。的整數倍。單一賬戶的最高認購額度為發售總額的25%。”這也就意味著該産品的發售對象嚴格控制在200人以內。

湖南文交所還特別聲明,該創新項目存在政策風險,“本項目是根據當前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設計的,若國家宏觀政策以及市場相關法規政策發生變化,同時項目所在地的政策發生變化,有可能影響收益權的受理、投資、償還等的正常進行,甚至導致本收益權投資項目收益降低或本金損失。”此外,若該項目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全銷售完畢,則該項目銷售失敗。

同時,證券時報記者從湖南文交所了解到,景區預期收益權發行後,投資人還可以通過湖南文交所的平臺進行買賣。但是這種再流通轉讓是一對一的掛牌轉讓交易,不會採取電子競價等交易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賣出景區預期收入所獲得資金,沒有明確的使用方向;但是該項金融産品卻有明確預期收入,公開向投資人發行,項目本身也可以産生利潤,且這項投資存有一定風險,在多個方面與債券有著相似之處。

從項目銷售説明書來看,景區預期收入權益的發行,基本符合現在的國家各項政策法規,特別是國38號文的規定。但是該金融産品仍然缺乏有效的監管。不僅整個産品沒有監管單位,整體産品設計也缺乏財務審計單位以及相應的風險評級。

由於政策、市場等多重風險以及預期收益相對偏低等原因,原來熱衷於藝術品股票的投資者大多對此失去興趣。湖南文交所總經理湯厚松説,“現在仍不排除發行失敗的可能。現在的銷售情況並不明朗,大約到1月18日才能統計出投資者的整體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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