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王春辰
本文獲得中國當代藝術獎2009年評論獎
引序
2009年冬天對於北京的藝術區特別不同尋常,因為很多的藝術區接到上級部門的通知,被告知這些藝術區將被拆除,為的是預留開發土地,擴大北京的城市建設規劃。規劃區域包括北京朝陽區東部、北部區域十幾個村落,而這些村落和地方恰恰是近十年來蓬勃興起的藝術區的集中聚集地,來自中國各地的藝術家帶動了這些村落興建藝術家工作室的熱潮,使北京獨具了一種生機勃勃的藝術生態環境,事實上也使得這一區域成為中國乃至國際社會關注的焦點和對象。
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北京城市建設也急劇地擴大,城市輪廓線一次又一次地放大,處於五環之外的這些村落及藝術區都在發展規劃範圍內。至此,上百個藝術家的工作室將被拆除,有的已經拆除,大量藝術家又得重新尋找另外的寄居地。但是,對於藝術區的拆除並不是單純的城市規劃,它涉及到城市用地徵集的法律程式、農民自有土地的權益、藝術區興建的法律手續與界限以及藝術家租住的法律保護和權益等。它們涉及到一系列社會關係與法律規章,涉及到權力與利益的關係,涉及到經濟發展與文化發展的關係,其中合法與不合法的行為交織在一起,建房手續可能不齊全,租用工作室合同可能得不到法律保護。[1]
2009年12月29日,藝術家在正陽藝術區舉行了“暖冬”活動; 2010年1月12日在008藝術區舉行了第二次“暖冬”活動;2010年1月21日舉行了“拔河”維權活動。藝術家的訴求是“保護藝術家的合法權益”、“維權,中國進步的動力”、“伸張正義”、“維護法律尊嚴”、“反對無良拆除”、“反對欺詐”。正因為藝術家的不懈努力和堅持合理合法地維護自身的權益,他們的暖冬活動不僅引起社會、媒體的關注,也部分地解決了個別藝術區的拆除賠償問題。
事實上,這次藝術家的“暖冬”活動不過是90年代以來藝術家與居住空間不斷搏鬥的一個繼續[2],獲得的小小賠償並不意味著藝術家可以獲得穩固的工作室環境,該拆掉的依然拆掉,只是在維護權益方面盡可能把損失降到最低,但並不能阻擋城市化的擴張步伐,也不能遏制對藝術的消極態度。
顯然,自然、自發形成的文化藝術生態沒有受到重視,甚至不被認為它們具有社會存在的意義和價值,這是現代城市化過程中不斷上演的悲喜劇。一則因為藝術而抬高了某一區域的文化影響力和地産價格,另一方面又因為這奢華的利益而必將藝術驅逐出去這種地價升值的地區。藝術總是在漂移中尋找著自己的夢想地,藝術總是帶著社會進程的痕跡運動著。
這些藝術區拆遷事件又與中國其他地區的強制拆遷發生在同一個時間段內,具有相似的關聯問題,甚至其他地方的拆遷引起的社會衝突比北京藝術區的衝突要嚴重得多,[3]不僅引起社會關注和重視,也引發了中國政府相關部門對《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討論和爭議,並隨後出臺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社會意見。[4]這是伴隨大規模城市化運動而發生的社會問題,波及到一系列社會關係與法律的重組和利益的衝突。對於藝術區最終還是會被拆掉的,是否出現其他大規模的藝術區尚不得而知,但有一點可以肯定,至此我們看到了藝術在中國的地位及其影響,它所反映的問題不完全是藝術自身的問題。到此,我們就要反思在中國,藝術究竟是什麼,在過去的幾十年裏,所謂的中國當代藝術發生了什麼?如果有真正的當代藝術,面對社會巨大的變革要不要無動於衷?藝術家如何確定自己的身份意義?通過藝術,我們看到了中國的什麼?藝術如何在中國産生意義?換句話説,藝術區並不能代表藝術,城市化拆除的藝術區並不是藝術,而涉及的是公民社會的公民權利與法律權力、法律制度。
當藝術家起而去維護他們受到損害的權益時,他們是用一種特殊的方式來進行的。這種方式的主旨不是藝術,而是一種價值訴求,是一種基於他們在現實中遭遇到的問題所表達的訴求。應該説這是一種別有含義的當代藝術,藝術家維護自己家園的維權行動就是藝術。可以説,這是一種以藝術的方式介入社會的象徵。(圖片:眾多藝術家躺臥在雪地中照片、栗憲庭披掛棉被的照片)
這不是藝術家第一次以藝術的方式與行為來介入社會,就最近三十年而言,藝術家事實上一直在對社會進行著思考,這成為他們作為藝術家的一種標誌和身份。至於如何體現這樣的思考、如何展示他們作為藝術家的意義和作用,則因人而異、因時期而異,也因環境的變化而有所差異。
本文寫作圍繞批評展開,試圖以“藝術介入社會”的視角來觀看近些年中國的當代藝術中的一些特別現象,希望在各種不同的批評話語中來突顯、重新肯定一種藝術形式和藝術關係。中國的當代藝術有許多的路徑可以選擇,也需要強化許多不同的藝術維度,如藝術語言問題、中國傳統與當下問題、中國所發展的新的文化藝術與國際的關係問題,等等,都是今天的批評話語所討論、爭論的內容。本文寫作則集中在“介入”關鍵詞上,來尋求進入解讀、認識、分析及批評中國當代藝術的新領域,以期拓寬藝術實踐與藝術批評的視角和深度。
2010年1月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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