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工具”的漢字與作為“藝術”的書法 “‘感受漢字和書法的魅力,陶冶性情,提高審美能力和文化品位’是《中小學書法教育指導綱要》中明確的要求,我們只有在這個層面上理解與施行才能真正體現中小學中推行書法教育的意義與價值。”北京師範大學書法係教師查律認為,“書法進課堂”要達到的目的並非要求每個學生都達到多高的藝術層次,而是通過持續的書法教育使學生對傳統審美理想與要求有個初步的整體認識。在這裡,查律將書法教育看做“藝術”。 的確,“無色而具有圖畫之燦爛,無聲而具有音樂之和諧”,書法歷來就是上乘的藝術品,擁有一幅名家的墨寶當真了得。所謂字畫一體,從這個意義上講,進入中小學課堂的書法教育與美術、音樂一樣,都是作為培養學生藝術細胞而存在的。“書法一直是修身養性的重要手段與方式,書寫者在理解並學習古代書法名跡時如同與前賢的心靈相交互,這是心靈提升的獨特手段與途徑。”查律將書法的藝術性更是上升到了新的高度。 當書法作為一種藝術的時候,與其他文體美一樣,為培養學生綜合素養而設置;當書法承載著傳承文化的重任的時候,學生練字、寫好字便有了更為壯闊的背景;可當書法只是承載著實用功能的時候,漢字作為一種工具而非藝術存在的時候,其實施標準就另當別論了。 如何處理“漢字危機”的矛盾,也許郭沫若説過的一段話能夠給我們一些啟示。 1961年11月,甘肅省武山縣的康務農老師根據當時中小學生普遍不會握毛筆及學校對寫字教學不夠重視的情況,便寫信向郭沫若先生反映,並提出我國書法藝術若要後繼有人,請郭老出來號召中小學生寫毛筆字。郭老當即寫了回信表示了自己的看法。 “培養中小學生寫好字,不一定要人人都成書家,總要把字寫得合乎規格,比較端正、乾淨,容易認。這樣養成習慣有好處,能夠使人細心,容易集中意志,善於體貼人。草草了事、粗枝大葉、獨行專斷,是容易誤事的。練習寫字可以逐漸免除這些毛病。但要成為書家,那是另有一套專門的練習步驟的,不必作為對於中小學生的普遍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