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拍賣行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即不要“試圖”出售創作未滿兩年的作品。拍賣行不想給藝術品交易商找麻煩,因為藝術品交易商沒有時間,也沒有相關的專業知識把一位不知名藝術家的作品炒熱。而且,除了達米安·赫斯特(Damien Hirst)等少數藝術家的作品之外,在世藝術家的作品都不好預測、不好操作。索斯比拍賣行的一名工作人員曾經説:“我們不跟藝術家打交道,只跟藝術品打交道。我跟藝術家共事過很長時間,我覺得他們都不是什麼好東西。”因此,如果一位藝術家在適當的時間去世,就是一件好事。市場上不會再有他的新作品了,而且現有的作品數量也有限,這樣的話,生意就好做了。 絕大多數藝術家沒去過拍賣會,也根本沒有興趣去。拍賣行將藝術家的作品像其他可交換商品一樣對待,對此,藝術家感到很心痛。在拍賣行裏,油畫、雕塑、照片等都變成了“財産”、“資産”或者“一批貨”。比如拍賣師會説,這是巴斯奇亞(Basquiat)1982年或1983年的作品,畫面是紅色的,有一個頭、一個王冠。拍賣師不會著重指出這幅作品的寓意,而是一味地強調其賣點,比如指出畫家早期創作時的一些特殊手法或簽名風格。更可笑的是,拍賣行的文案人員經常使用“天才”、“傑作”等誇張的詞彙,他們恐怕是藝術界裏最會造勢的一群人。 一級藝術品交易商代表了藝術家的部分利益,他們展出藝術家新鮮出爐的作品,並試圖規劃藝術家的職業生涯。一級藝術品交易商認為拍賣行的行為是不道德的,甚至是邪惡的。一位藝術品交易商説“拍賣行裏赤裸裸的金錢交易讓人覺得噁心”。與一級藝術品交易商相比,二級藝術品交易商與藝術家沒什麼關係,他們主要跟拍賣行做生意。一級藝術品交易商一般不願意把作品賣給那些輕易將藝術品“扔”到拍賣行的二級藝術品交易商,所以他們對藝術家作品的價格控制得很緊。如果某位藝術家的作品在拍賣會上以高價成交,那麼一級藝術品交易商可以提高該藝術家現有作品的價格,但這樣會影響這位藝術家的職業生涯。許多人認為拍賣價格是藝術品市場的晴雨錶。如果一位藝術家在一個知名的博物館裏搞一次個人作品展,那麼他的作品也許能賣個好價錢,但三年後他的作品可能連底價都達不到,在拍賣會上也無人問津,這時就只好“保護性買入”了。刷新紀錄的價格可以給藝術家的所有作品注入新的活力,但之後的“保護性買入”又會讓它們跌入谷底。人們今年願意花50萬美元買一件藝術品,但不願意明年再花錢買一件同一個藝術家的類似作品,連20萬美元都不願意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