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很簡單———內容決定形式,老子決定兒子,上級決定下級,那還談什麼形式。就因為這,我們美術搞不好,我們在形式上沒有辦法獨立探討。要去客觀地研究,到底形式要受內容的哪些方面約束,如何約束,而不是簡單的決定。我的看法:幾種情況都有。也有內容決定形式的,也有內容和形式同時産生的,也有是先有形式,先從造型藝術的形式下手的。
我國除文人畫以外,許多工匠還是在形式上著眼的多,完全獨立造型藝術,沒有多少文人的教養,文人畫就和文學的關係搞得密切了。也是個好處,但結果文學上也不夠純,造型上繪畫上也不夠純。畫院出題目都是用詩,用唐詩考畫院的院士,構思好的就考上。實際還是從文學角度來考慮,而不是從繪畫的角度來要求。實際上還是插圖。當然我不是反對插圖,但不能把插圖作為唯一的創作方式。在具體實踐中,還是形式比內容要緊,我不是把內容看低了,不要了,而是要通過形式為主來反映自己的意境和內容。拉菲爾有張聖母聖子圖,畫面是圓的。這張畫怎麼來的?有一次他到郊區農村看到一個婦女抱著娃娃,很美,一下子被她的形式吸引了。當時要畫速寫沒有紙筆,在垃圾堆裏找了個圓的廢木桶蓋,找了根廢炭條一下勾下來。他覺得這個形式不能改變,因此就決定了這張畫的形式是圓的。一張畫形式定不下來內容也定不下來。形式沒有定下來時,這種緊張情況,就像魚還沒有落到網裏,就不能説這條魚已經抓住了一樣。形式上一齣差錯,內容會全完,這是我的經驗體會。要畫好一張畫,要經過多少艱苦的實踐呀!李可染先生説:“廢畫三千”,成功的作品就是在大量的廢品之中錘鍊出來的。
有人説:對於畢加索寧可無知。我覺得必須要有知,無知是最可怕的,西方流派不可怕,我們有那麼深厚豐富的傳統。因此多種流派都可以吸收。對於畢加索,我們要有知,要研究他。並不説他都對。我引一句畢加索的話作為這一段的結束。他説:“我作畫的時候,好像從高的地方跳下去,跌下去究竟是頭先著地還是腳先著地,事先那是不能知道的。”我認為這是符合創作規律的。
二、抽象與具象
對於抽象美的看法,意見不同,抽象藝術客觀存在,這是今天的世界潮流,除我們國家外,哪都有,因此我們要研究。今天我不談哲學概念,談實際的。現在在造型藝術上存在著用抽象的手段來表現,是很普遍的。我們來研究它,哪些值得吸取,哪些確實荒誕、荒謬。西方抽象流派很多,有冷抽象———理性的;熱抽象———感情的。作為專題我談不了,我要談的是實際的,對我們實用的。
不表現具體形象,而只是線、形、光、節奏等等形成的畫面是怎麼回事,優點在哪?下面就來談談:
其實抽象的形式美是從具象中抽取出來,概括出來的,也即是形式規律。形式不表現一種具象的時候就是一種抽象美的規律,其實這種規律大家都接受。傳統民間都接受。如樹根藝術,加一些具象,人們就覺得很美。這叫化腐朽為神奇,本來不值錢的樹根,一點綴就變得很有意思了。是不是所有的腐朽都能化為神奇呢?不可能。我給它翻譯一下:“化腐朽為神奇”,叫“點抽象為具象”,是抽象美在先。反過來我們有些藝術品卻是“化神奇為腐朽”了。
霍去病墓前的石雕,我們先感到的是雕塑起伏的美,然後才看清楚是虎魚的形。古代工匠們稍加了些工,把原始大石的形象充分表達了。他們對抽象美的欣賞有相當的修養,因為漢武帝並不限制他們,不給他們框框條條。
帆船在水紋裏的倒影———橫線、豎線是很好看的。如果不畫船,光畫倒影實際就是一種抽象美。看樂團指揮,指揮棒揮舞時的高低曲折是有它的“軌跡”可循的。如果有辦法把指揮棒音樂節奏的線的軌跡紀錄下來,那種運動感就是一種抽象的美。所以歌德講:“建築是凝固的音樂,音樂是流動的建築。”造型和節奏之間這種關係,這是平常的抽象規律。我們不能不了解它,併為我們所用。書法節奏的美也同樣。我談的抽象美就是點、線、面、色彩等形式因素構成的一種美感,而這種東西每個人都有欣賞的本能,我們不僅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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