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有表現拉奧孔的雕刻,還有表現拉奧孔的詩歌(維吉爾作)。萊辛説:“造型藝術的拉奧孔,它主要依靠的語言是空間,而詩歌的手段是用時間的語言來表現拉奧孔。”萊辛把文學與繪畫劃分開了。今天我們必須把它區分開。
談談內容與形式的問題。關鍵是內容的含義。內容是什麼?這是首要的先決問題,我也寫過這方面的文章,當時是發言稿,它的背景是針對“四人幫”時主題先行,故事情節決定形式的時期。這樣的決定,有個害處:使許多很有才華的人,構思的方法都用在為文學服務上去,這很可惜。如果把精力發揮在運用形式的語言上會好得多。我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提出了“內容和形式”的問題,是打了個問號。並不是説內容不能決定形式。是説這樣的內容決定形式不行。我也提出內容是指什麼?如果是思想情緒、意境……甚至於形式的本身都屬於內容的範疇,則我是認為沒有什麼必要爭論的。有內容決定形式的情況,也有形式決定內容的情況,創作實踐中更多的情況是兩者難分難解的一體性,不是誰決定誰的簡單概念。
有一位叫何新的作者,在1980年第6期《學習與探索》上發表文章,題為“試論審美的藝術觀”。他認為什麼是內容呢?對美術講來,對美的表現能力,技巧等等是藝術的內容,比如:拉菲爾的聖母聖子圖的內容與其他文藝復興時代的聖母聖子圖的內容就不同。聖母聖子不過是一種形式,而每幅聖母聖子的宗教畫都有不同的內容。他説:與其説宗教利用了藝術,不如説藝術利用了宗教。
許多寺廟裏都塑有羅漢。同樣是羅漢,藝術內容不一樣。所以羅漢是形式,表現不同的羅漢的感情是內容。這樣的內容我是完全同意的。造型藝術的內容是指作者的感受體會用形式語言表達出來。至於題材往往成了創作的藉口,不能説羅漢這個內容就決定了雙林寺的羅漢同筇竹寺的羅漢,靈隱寺的羅漢的藝術內容。它們的形式亦不光是羅漢這一概念本身決定的,同樣表現的是羅漢,有的像當時民間的販夫、走卒一樣,有的卻表現的超脫人間的神態如佛經裏描寫的羅漢一般。所以同是羅漢,內容完全不一樣。這種形式不完全是內容決定的,是作者生活中的感受決定的。我這回到平遙的雙林寺參觀,參觀後一定要我留言,我寫了:“利用宗教,創造了偉大的藝術,向巨匠們致敬!”
再比方説煉鋼鐵:煉鋼是形式,有的用顏色表現火熱的那種感情,有的不用顏色,光用白描去表現工人肌肉的力量感。同是煉鋼,藝術內容完全不一樣。所以説利用煉鋼表現了不同的藝術內容,借煉鋼的題材發揮了作者不同的藝術感受和不同感情,我並不是反對內容,為了矯枉過正,一定要重視藝術本身的語言,才能表達自己的感情。造型美的意境,作者的思想感情,只能用造型藝術的手段來表現,而不是其他藝術的方式來代替。那麼,繪畫的語言是什麼呢?繪畫的語言就是形式的語言。
這一點,音樂上比較明顯。比如歌曲:先有了歌詞,叫作者去譜曲,就是先有了內容(歌詞相當於內容),要求形式(譜曲)配合。這是一種方式,但不是唯一的方式。有的作者先有曲調,先感到一種曲譜,而沒有歌詞。但曲作出以後,曲裏有感受,有意境,就憑它音樂的節奏,傳達一種情感。因此給它一種什麼題目,一個什麼標簽都可以。“田園交響樂”、“瀑布交響樂”等等都可以。沒有辦法了,給它編個號———第八、第七交響樂都行。這並不是説沒有內容,這個內容不是歌詞能夠適應的,它沒加歌詞,曲的本身就是內容,它有獨立的曲子的內容。應用到我們繪畫上來,它的譜曲等於我們的形式,形式本身虛實、節奏、長短、方圓、高低、曲折、前後空間等等就等於曲調。因此它是形式本身裏可以挖掘、發展的一種境界、意境。這是客觀完全存在的,以後它可以和“內容”結合,可以點個題目,不點也行,如“無題”。我們文學上就有無題,繪畫何嘗不能有。文學表達一種思想感情,可以用語言表達的,它都叫“無題”。形式表達的“無題”很平常嘛,“無題”不是沒有思想,不是沒有意境,只是説沒有貼切的語言可以翻譯繪畫的主題,這種情況之下不如叫做“無題”。這不是反對思想意境。形式在先的東西是很多的。有很多是先有內容,形式給它配合,這是客觀存在的情況;但有的就是形式在先。如:我們祖先古代畫畫,把絹貼在墻上,墻上的高低起伏印在絹上,作者琢磨了幾天以後,先根據印在絹上的形式起伏,再把它變成繪畫;或山水,或其他。形式在先,以後給它具體內容。這樣的創作方法,至少是一種,也是客觀存在。雖然不是唯一的,但有這樣的情況,所以不是一個簡單的內容服從形式,還是形式決定內容,而是幾種情況都有。我給同志們介紹一本好書———《傅雷家書》。傅雷對於西方的東西懂得很多,對於中國的東西也懂得很多。他在給他兒子的信中討論音樂問題時説:將來會有更大的矛盾等著你,最大的矛盾就是內容和形式的問題。這個問題,將來你會遇到的,這兩者如何結合是個複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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