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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柯退居二線 大公司與小廠牌路在何方?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2-03-31 14:26:38 | 文章來源: 南方都市報

宋柯已退居二線,在這行業裏還有其他更多的音樂廠牌、音樂公司在艱難前行。他們想繼續在這行混下去,就必須迎合環境,做出妥協。國內現存的這些大小音樂公司如何生存,是宋柯離開之後在業內引起探討的一個問題。但另一方面去思考,如果拋開宋柯一直堅守的音樂版權陣線,其實音樂行業裏還有很多賺錢的機會,譬如藝人經紀、商演等等。相比宋柯,這行業的其他人並沒有在版權問題上過於糾結,相反,他們都更識時務。近日,南都記者也採訪了“華誼音樂”、“澳嘉娛樂”兩家公司的掌舵人袁濤和陳軻,以這一舊一新、一大一小的兩家公司作為案例,讓他們詳細講述各自的運營模式。

大公司案例:華誼音樂

“華誼音樂”成立8年,是現今內地規模最大、也是最成功的一家主流音樂廠牌。掌舵人袁濤,曾是“滾石”進入內地後的第一代企宣,憑著在“滾石”積累的經驗,他在1999年創立了“戰國音樂”,並成功捧紅了“羽泉”組合。直到2004年,“華誼兄弟”跨界音樂領域,與袁濤的“戰國音樂”結盟,就有了後來的“華誼音樂”。

發展歷程

起步

華誼音樂的成功,與選秀歌手密切相關

回望2004年,正是中國實體唱片銷量開始大幅下滑、失去市場主導地位的一年,“華誼音樂”在這時候誕生,無疑更加艱難。但袁濤是個精明的商人,他充分利用了“華誼”這塊金字招牌,去給自己的公司積累資本。

其實“華誼音樂”的成功,跟選秀的興起有著密切關係。2006年以前,“華誼音樂”成軍兩年,仍處於積累期,經營上也還是依靠“戰國音樂”時期延續下來的“羽泉”組合帶來穩定創收。但2006年第二屆“超女”的火紅,讓袁濤看到希望,最終他以“華誼”在影視上的優勢,成功簽下張靚穎。之後,從張靚穎到尚雯婕、何潔,再到近年火紅的陳楚生,“華誼音樂”把發展重心精準地定位在選秀市場上。

優勢

華誼這個金字招牌,就是我們最大優勢

袁濤強調,“華誼音樂”成功的關鍵,靠的不是哪一個藝人,更不是他在商業操作上有多精明,“我們最大的優勢,就是‘華誼’這個招牌,我所要做的事,就是更好地去利用這個品牌效應。”譬如當年打造張靚穎,袁濤就是充分利用了“華誼”的資源,那幾年,張靚穎依靠演唱馮小剛等導演的電影主題曲,成功褪去“超女”的痕跡,提升至更高的層面。

至於往後的發展,袁濤也想得特別清楚,“我就是要充分利用‘華誼’品牌的優勢,做多元化。這就是我這幾年包括後幾年我必須堅持的方向。”譬如今年開始,“華誼音樂”會和國外一些演出公司合作,把一些國際演唱會品牌引進內地。“除了影視我們不做,別的只要我們能涉及到的,我都會去嘗試。”

經營

堅持多元化發展,什麼賺錢就做什麼

袁濤所指的多元化,其實直接點説,就是什麼賺錢就做什麼。在生意上,袁濤與宋柯最大的區別,就是沒有過多的堅持,一切都從市場和大環境去考慮。袁濤坦言:“現在公司大概有40個員工,董事會每年下達的盈利指標,是1000萬,而且是稅後的1000萬,所以我做的每一件事,必須要對員工和股東負責。”

如今“華誼音樂”公司的各項業務中,主要支撐起公司收益的是藝人經紀、商務活動、無線業務三大塊。版權帶來的收益,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其實宋柯在音樂版權上的訴求,袁濤也很認可,但他會顯得更為“圓滑”。版權暫時不能帶來利益,那就做別的業務,同時在不斷積累著版權數量,等有一天中國的音樂版權真的值錢了,那華誼音樂就有足夠資本去競爭。

“其實我很理解老宋的想法,我也希望版權能賺到錢。但現在最起碼我要等到那一天,我不能像老宋那樣,他去了賣鴨,難道我就去賣雞嗎?我還要維持公司的穩定和持續性發展,誰也不知道那一天什麼時候來臨。”

新公司案例:澳嘉娛樂

“華誼音樂”是現今國內少有的資歷深、規模大的音樂公司,以其積累的品牌效應和資源實力,能在逆境中求存並不算太艱難。但倘若是一家新起步的小公司,是否也能有生存的可能性,或者更能體現出如今音樂行業的現狀。

廣州的“澳嘉娛樂”就是一家成立才9個月的新公司,掌舵人陳軻,也跟袁濤一樣,10多年前是從一名企宣入行,之後慢慢涉足到藝人經紀的經營,直到去年,他終於成立了這家屬於自己的公司。但在跟陳軻的採訪中,南都記者發現“澳嘉娛樂”和“華誼音樂”兩家公司,無論創業背景還是經營理念都相當接近。

背景相似

有強大後臺支撐,財力雄厚

“華誼音樂”的成功,毫無疑問是借助了“華誼兄弟”的強大後盾,而“澳嘉娛樂”同樣也有大財團在背後支撐。陳軻介紹説,“澳嘉”原本是一家專注于澳洲房産、旅遊方面的跨國集團公司,有澳洲領事館的背景,“這家公司的幕後投資人,在十幾年前還沒成立澳嘉之前,其實是做國外、香港地區演唱會起家的。他是華人,特別是在華人圈子裏,是一個很有影響力的人。”

正因為當年也是從音樂行業混跡過,這位投資人對音樂始終有著一份特殊的情結,之後他成立“澳嘉”,涉足房地産和旅遊業,生意也越做越成功,於是就有了再次回到音樂這行業的念頭。“去年我們通過一些關係認識了,並且發現彼此對這行業的理解和想法都非常接近,所以就有了合作的意向,就共同創立了‘澳嘉娛樂’這個新品牌。”

理念相似

以藝人經紀為重心

“澳嘉娛樂”現在剛起步,規模並不大,公司也就20個員工左右,但投入的資本卻不少,差不多900萬。陳軻認為,音樂行業的前景是樂觀的,但暫時的環境確實限制了這個行業的發展,所以“澳嘉娛樂”要在短期內提升到一個規模,難度非常大。不過,因為有強大的財力和實力背景,這讓陳軻對這家公司的發展信心十足。

如今,“澳嘉娛樂”的經營模式也是以藝人經紀為重心,公司成立之初,陳軻就簽下了早年在網路上人氣甚高的歌手歡子,並成功地讓歡子脫胎換骨,洗去了之前網路歌手的痕跡,轉型為一名時尚藝人。陳軻説:“其實歡子在簽約我們之前,已有很穩固的市場,只不過因為他是網路歌手出身,受眾群更偏向於一個低層面的群體。所以我們要做的,就是把他提到一個更高的層面,讓他的發展更寬闊些。”

經營狀況

沒有想像中的艱難

成立不夠一年,此時談賺不賺錢為時過早。但陳軻分析,一家音樂公司要想維持下去,其實並沒想像中的艱難,“譬如現在我們的收入,主要就靠歡子的業務。公司每個月的開銷在30萬-40萬左右,歡子的商演價是10萬起步,如果一個月能接四到五個活動,就能收支平衡。”陳軻也坦言,這個收支平衡暫時沒能達到,頂多能維持70%左右,所以繼續會簽更多有實力的藝人。如今,已確定簽約的有許飛、安琥,而剛復出不久的楊鈺瑩,也即將把演藝部分的合約簽給“澳嘉娛樂”。

“假如公司有兩個像歡子這一級別的藝人,要做到收支平衡就不難。我們也有承接演唱會項目。之前最成功的,就是去年林宥嘉的廣州演唱會。雖然因為缺乏經驗,在成本上沒控制好,沒真正賺到多少錢,但演唱會這塊肯定是未來要去發展的另一個重心。”

錢是怎麼賺的?

傳統發行佔年總利潤4%

“華誼音樂”從成立之初,就已經是傳統唱片沒落之時,所以袁濤從一開始,就已經對這一塊視而無睹。採訪中,他以2010年、2011年的業績為例,來説明如今這家公司的利潤分配比例,“其中實品唱片的收入,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計,雖然我們有自己的發行公司,但這一塊佔的不超過10%,只有4%-6%,平均下來也就5%吧。”而具體收益,基本上一年下來在實體唱片中能賺到個幾十萬,已經是個很了不起的事情。

版權收益佔年總利潤6%

袁濤指的版權收益,主要是卡拉OK的版稅,以及歌曲版權買賣,還有對一些作品侵權行為打官司收回來的錢。其中這裡面最大的一塊,就是卡拉OK。袁濤説,現在卡拉O K行業支付版權費的遊戲規則已經有了,每年像錢櫃、麥樂迪這些大的KTV品牌,都會支付一筆很客觀的版權費,但真正能交到版權方,就是唱片公司手裏的錢,其實非常少。

“現在是有專門的協會、政府部門在負責收卡拉OK的錢,比如每年能收到一個億,然後負責收賬的公司就先拿走了四五千萬,因為收錢這個事,還不是協會親自去做的,而是委託一家公司去收賬,然後到了協會、主管部門這裡,又會拿走大部分。最後剩下的分到唱片公司手裏的,就只有10%左右。”

據統計,每年全國的各大唱片公司,在卡拉O K版稅上大概能分到2000萬,其中環球、華納等四大海外公司,因為版權多,在這2000萬里佔據了絕大部分,而像華誼、太麥這些內地的本土公司,最終只能獲得極少的收益。用袁濤的話説,就是也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商務活動佔年總利潤30%

在“華誼音樂”各部門中,有一個“大活動”部,這部門不僅給藝人接談商業活動,也常常會涉及一些非音樂類的業務,譬如承接一些大公司的商務活動,不一定有我們藝人參與,也可能是一些跟娛樂、音樂不相關的品牌活動。“這‘大活動’部,大概是在2007、2008年才主力去推的,此前我們還是主要以音樂部分的經營為主,但後來發現很難維持下去。”

袁濤解釋,這個部門其實就跟一家公關公司類似,只不過是通過“華誼音樂”下面的一個部門的方式來運作,但做的事情,其實就是公關業務。而這一塊佔據公司收益的比重也相當高,有30%左右。“其實這也是利用‘華誼’品牌的優勢,有這塊招牌在,我們可以做很多不同的生意,沒必要一定要跟音樂死死捆在一起。”

無線業務佔年總利潤30%

在無線業務這一塊,袁濤與宋柯的想法非常一致,大家都認為這是未來發展的趨勢,但暫時這一塊還沒能充分地體現價值。宋柯的做法是極力爭取,而袁濤則選擇了靜觀其變。他説,其實現在每年在無線業務中,也還能收到一份可觀的利潤,大概有幾百萬,也能佔上公司30%的收益。

“去年因為移動內部出了一些問題,人事調整比較多,所以我們去年合作的業務相對少一些。但很高興看到聯通的業務慢慢上來了,因為整個3G網路的普及,以後不論是移動還是聯通,這方面的業務我們都會繼續加強,它的整體業績還會往上提升。”

藝人經紀佔年總利潤30%

袁濤更看重藝人經紀這一塊。幾年前,內地音樂環境還不至於太差的時候,袁濤會斥鉅資簽下張靚穎這類有發展潛力的藝人,再花重金去打造她,讓歌手的價值迅速提升到一個最高點。但今天,袁濤也不敢輕舉妄動。

袁濤説,其實做這一塊並沒有大家想像的賺錢,通常一線藝人要是真被一家公司簽成了,這藝人所創造的利潤也就只有15%-20%是分給公司的。“就拿當年做張靚穎為例,她一年掙3000萬,按以前的分成,我們能分到900萬,但我們一年花在她身上的投資可能要500多萬,也就是從她身上我們差不多賺三四百萬。”

袁濤現在更傾向於跟一些成熟的藝人合作。其中一方面是因為他們都偏向於自己成立公司,譬如張靚穎在華誼幾年後成立了自己的少城時代。但藝人獨自經營也有缺陷,所以在某些方面,還是要依靠像“華誼音樂”這類資源、經驗豐富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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