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舒駿在《改變1995》中這樣唱過:“全台灣都在R&B,全美國都在RAP,只有流行沒有音樂,我看你眼不見為凈也是好事一件……”這首歌仿佛是華語音樂唱響的墓誌銘。
日前,太合麥田的CEO宋柯表示,唱片公司的功能已經弱化,“歌手找唱片公司宣傳,不如在微網志上找姚晨”。與此同時,在大洋彼岸,曾經簽過布蘭妮、賈斯汀等大牌明星的Jive唱片、Arista唱片和J唱片公司也宣佈倒閉,這似乎進一步説明唱片已是“窮途陌路”。唱片公司的現狀是否真的如此?業內人士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唱片淪為宣傳噱頭
業內人士梁小姐向記者闡述了現在唱片行業的現狀,“以前唱片公司一張唱片能賣到100多萬張,按照一張3元的收益也能到300萬元,現在一張能賣到5萬就是大賣了,收益也就15萬元,這還不夠一張專輯的製作成本。而按照收支比例來説,實體已經忽略了,大的唱片公司像環球這種有很多歌曲的版權,靠版權還能有收益,版權少的公司如果拿不到藝人的經紀分成,就很難養活。”所以,現在唱片已經完全成為歌手的宣傳名片。
實體唱片不賣錢,新媒體收益難成氣候,藝人的主要收益要來自商業演出和廣告等。她以蕭亞軒為例,“蕭亞軒就是由金牌出資做唱片,唱片的版權歸金牌,數字、實體唱片的收益歸金牌。但她接一個廣告,收益就夠一個唱片公司忙活一年了。而演出如果按照80萬元一場,唱片賣到吐才能有這個數字,現在市場上,知名度對藝人的幫助高過歌曲。”所以,唱片公司的宣傳更加系統,“一些新人發唱片還要自己出渠道錢和生産成本費,但提高知名度是很難的”。
數字音樂偷偷賺錢
據統計,2010年網路音樂收入23億元,無線音樂收入20億元,大型演唱會收入13.2億元,電信運營商的音樂增值服務收入279億元——而電影2010年的票房不過101億元。梁小姐説,大眾的音樂消費模式已經根本轉變了,“只不過,這些收入和作品、藝人、創作者、實體之間缺乏良性迴圈,導致收益到不了作者和唱片公司,這是怪現象”。
這也是直接導致宋柯發表音樂産業末日論的原因,“音樂産業目前最大的悲劇,不是發生在網際網路和運營商身上,更不是發生在詞、曲創作者身上,他們的收入都節節攀升,只有唱片公司哀嚎一片。由於版權意識淡漠、行業操作不公正以及缺乏有效的第三方評估,唱片公司已經成為整個産業鏈中的弱者。”唱片公司不具備跟網際網路企業和運營商叫板的實力,因此宋柯表示,如果不能通過強有力的資本整合,迅速做出一家“壟斷”市場份額35%以上的唱片公司,那麼國內唱片公司基本上只有兩個抉擇——要麼倒閉,要麼轉型。
唱片公司謀求轉型
以金牌大風為例,從單純的唱片公司轉型為全能娛樂公司,在宋柯看來,以往他會覺得這是不務正業,現在他認為,市場如果不改變現狀的話,唱片這條路必定是死路。像EMI早前退出華語市場,就是因為固守實體唱片這一傳統方式,最終被淘汰;老牌唱片公司Jive唱片、Arista唱片和J唱片的倒閉,便是為了更好地整合資源。
宋柯稱,自己就是因為提早意識到了這一點,才沒有讓“消亡”發生在自己公司身上,“我們公司早就不叫唱片公司了,叫音樂公司,目前,我的公司非但沒死,還盈利了”。他解釋説,如今發一張唱片或單曲變得很容易,不但製作門檻低,連行銷的門檻也變低了,在部落格、論壇、微網志上發都可以,通過最時髦的技術平臺來實現;但是掙錢就要回到最傳統的方式,當然主要靠的是版稅和藝人經紀收入分成,作為維持公司運轉的模式,現在我已經看不到它的希望了。”所以,他不想簽藝人了,也沒有過多地挽留李宇春,“想做點別的,未來轉型成影視、經紀或者演出公司,都是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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